提升建筑文化品质 彰显上海城市精神 ――上海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建筑问题及其对策

  内容提要

  建筑全息反映城市精神,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和发展征候与其建筑文化的整体面貌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上海有自己独特的海派建筑文化,城市包容性、创造力和理性精神的象征以城市中不同时期的建筑为物质载体得以延续和发展,以城市中人们的集体记忆、文化定位和审美价值取向为精神内核得以显露,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

  一、现状与问题

  1、上海在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许多近代建筑都是我们城市文化的宝贵资源。外滩万国建筑群、淮海路南京西路等处的里弄石库门、城隍庙豫园的修缮和保护,对有历史意义的单体建筑挂牌标号,对老工业基地的保护性开发和创新性利用等等,都是上海市政府卓有成效的重点项目。但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症结,认为只要在建筑上挂块牌子就完成了保护工作,而无知的“保护”又可能成为变相的“破坏”。

  2、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改善了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但也失去了城市生活的历史记忆空间及邻里人脉关系,社区壁垒的形成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不一致。

  3、与外滩隔江相望的陆家嘴商业建筑群是中外建筑文化交流的结晶,体现了上海人传承城市精神的意识和作为。然而其中也有着明显的复杂与矛盾,一些楼体盲目拔高,竞相攀比,建筑之间缺乏主次衬托和相互对话,显得整体紊乱,不甚协调。

  4、目前城市建设上存在盲目追求外表上的新奇怪异、奢侈花费和形式主义的现状,而我们提倡的追求卓越,是实质的卓越,包括怎样节约能源、保护资源、运用生态手段、从行为方式的变化来探求空间塑造和技术表现力等等。

  5、上海10多年来所建高层建筑在数量上甚至超过了美国太平洋沿岸主要城市高层建筑的总和,过量的高层建筑将为给城市带来诸多负面问题,虽然上海近年来出台了对高层建筑的抑制政策,但是对已经造成的高层负面问题和未来隐患尚缺乏系统的应对策略。

  二、对策与建议

  (一)、关于城市遗产的传承保护

  1、制度方面

  (1)、成立常设的“城市形象保护与塑造评议委员会”。成员为政府主管官员、学者、规划师、建筑师和艺术家,该委员会对与城市遗产保护相关的建设和修复项目的评判,以及周边重要新建筑的建造具有法律、法规上的权威性和审议权,从而与决策和执行机构应形成权力制衡关系。

  (2)、政府可制定法规,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城市建筑遗产,设立“上海城市文化遗产日”。并建议将此前的每年一日改为每季度一天,让观赏城市遗产这样的活动融入市民的都市生活。

  (3)、加强立法并严格执法,向一切违反建筑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不搞任何人为的例外。特别要加大对历史风貌区内新建筑的监管力度,对商业投入的补偿要坚决采用容积率转移的方式。

  2、教育方面

  (1)、在相关高校设置城市遗产保护的学科专业,建立遗产保护与利用研发中心和保护技术培训基地,以期服务上海,影响全国。

  (2)、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中的城市遗产保护节目这一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建筑遗产常识以及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从而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3)、对高校校园内现存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挂牌宣传,其历史意义由学生传承发扬,使上海的历史深入人心。

  3、研发方面

  (1)、对外滩建筑风景线的纵深街区及其老大楼进行保护性改造的专题研究。研发的目的是进行外滩纵深的保护性改造,提升其在上海城市生活中应有的文化地位和作用。

  (2)、对杨浦滨江旧工业区进行保护性改造专题研究。中国近代最早的自来水厂、火电厂、煤气厂、棉纱厂等都在这里,是中国近现代文明的重要纪念地。研发的目的是在未来将其建成融教育与观光为一体的工业文明博览带。

  (二)、关于新建筑的规划建设

  1、区段标识。通过规划导则、城市设计以及一些特殊的要求,形成地区或地段可识别的标识系统,为上海城市面貌多样变化中的有序和谐创造条件。

  2、高层应变。建议有关部门着手研究高层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减灾防灾应急系统问题,制定不同级别的应变预案。

  3、和谐社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立项研究欧美城市社区各阶层混居的模式,即在所谓“高尚居住区”或招商开发的地段内,按一定比例为包括原住户的低收入人群建造一部分经济适用住宅,并帮助建立多样的社区服务业,缓解和弥合由阶层分化造成的社会矛盾和文化断层。

  4、“安居”质量。远离中心城区的市民在工作、交通、医疗、教育、文化设施等方面承受着切身利益上的损失,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专项研究的力度,把综合生活质量的各项内容指标化,争取逐步解决“安居工程”问题。

  (三)、关于市民社会的环境塑造

  1、亲民空间。在更多的建筑空间中开辟公众领地,不仅是公园、娱乐、博物馆、商业、餐饮场所中,甚至在公有、私有团体的建筑以及政府办公地点,也可考虑适当设置向大众开放的会堂、礼堂、图书阅览等公共活动空间。这些亲民空间可供城市居民、观光者、过路人使用,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一种象征,也是建筑文化对城市精神的具象表达。

  2、开放领地。将绿化和公园溶解进城市的每个角落,努力达到城市在绿化中、城市在公园里的效果,可以让部分单位和私人的绿化对公众开放。之前我们尝试的高架下的绿化由于光照等条件限制,并不成功,建议将高架下的空地作为城市景观创作的园地,参照曼哈顿DUMBO将空间廉价出租给艺术家的范例,吸引艺术家来此发挥。

  3、老龄家园。以往郊县为主的老人福利院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建议在城市的各个街区和居住社区,建造一批较高水准的老年公寓,并带动相关服务产业的兴起。

  (四)关于世博会建设

  上海将于2010年举办的世博会,是一个在建筑领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国策,向人类社会展示中国提倡保护资源、节约能源和可持续的都市发展战略的绝好时机。建议有关方面推出世博规划建设和建筑及环境设计的实施导则,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内涵进行前瞻性诠释;对场馆区建设的可持续方式进行示范性引导;对历史建筑遗产的再生利用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对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严格要求。以此作为世博会垂范未来的建筑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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