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市委在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的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

  大会发言: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增强上海自主创新能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是党中央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中共上海市委、市府的领导下,上海正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但是,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上海的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上海企业在全国的优势有所减弱、地位有所下降,名牌产品所剩无几,企业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态势越来越显现。上海企业的专利总量仅占我国全部专利的5%;60.2%的企业有引进技术项目,其中30%以上是引进国外生产线,其技术依附性高于75%,大大超过企业对外技术依附性30%的警戒线。上海许多大型国企研发投入均低于国际水平。一些大型国企虽然也有研发中心,但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虚设。大型企业缺乏活力,中小型企业缺乏实力,企业普遍缺乏优秀人才,而充满活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却也因底蕴不足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自主创新。

  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却不是人力资源强国。高层次人才极为紧缺,上海制造业企业中,高级技工、技师的缺口高达68%,直接影响了产品的创新。相对于上海科教兴市的要求,上海的产学研联盟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体制衔接有障碍、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利益共享机制不成熟、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等,阻碍了高新技术转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进程。

  针对上海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问题,我们认为,要确立以加强创新法制建设、优化创新文化和政策环境、以人为本完善产学研联盟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思路。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应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上海围绕“科教兴市”、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已有81个,这些政策法规门类较为齐全,但潜在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市人大正在制定的《科技资源共享促进办法》、《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若干规定》、《政府资助科技创新项目若干规定》等法规,要注意与已有的81个政策法规保持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弥补和修正政策法规上的断点、盲点和弱点,防止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科技创新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的优惠政策。政府引导企业在科研立项前,检索相关的专利,避免专利纠纷和重复立项。每年公布企业发明专利名单,设立上海发明奖,表彰创新发明做得好的企业和优秀发明家。在立项引进技术的同时,应制定消化吸收的计划,并安排好相关的资金和力量。对用于二次创新的资金投入要实行优惠政策。

  3、制定和完善专项产业政策。政府要从单纯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转向同时也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增加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设立自主创新产业基金;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加强政府投入效果的评估工作;解决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成本收益、专利保护、资金支持和成果转化等问题。

  4、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的突破口。改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企业考核制度,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形成,纳入企业经营者和产权代表的业绩考核范围;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管理机制、研发投入机制、分配和激励机制。

  5、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战略。根据中小型科技企业缺乏实力,但充满活力的特点,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出若干个有很强竞争力的科技骨干企业集团,并将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大型国企产业化实力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共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6、把设计创新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的着力点。设计创新最符合我国企业目前的实际科技水平,比较容易取得成效。设计创新直接以产品为对象,能取得最直接的效果,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创新成果。重视设计创新,就是抓着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牛鼻子”。这些年,凡成功的企业,都是在设计创新上有所建树的。如振华港机、海尔集团等。设计创新也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标志和基础。设计创新更是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源头,在设计阶段实行绿色设计,将比末端考虑3R准则,其效益可提高10倍乃至100倍。因此,要大力推广和应用现代设计方法,鼓励科技人员设计创新。

  7、集中优势力量,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安排重大专项,重点建设一批企业的高科技研究基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帮助企业在浩如烟海的科技中,重中选重,凝炼出一批在全局和战略上能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科研项目,减少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盲目性;鼓励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支持各类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政府可把对企业的科研投入,改为以适当方式冲抵税负,研发投入越多,税收减免就越多,以激发企业研发投入的热情。

  8、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的进程。要解决劳动力素质不高,企业自主创新后劲不足的问题,就必须倡导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理念,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引进和培育领军人才的力度,同时也要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才。克服“重学历、轻能力,重知识、轻技能”的浮躁心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上海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制定中长期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尤其要注重高层次、高技能的培训,狠抓高级工队伍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培养能工巧匠;建立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经费所得税抵扣制度。

  9、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学研联盟机制。要充分发挥产学研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助推器作用。近年来,电气集团与中科院、宝钢与交大、地铁公司与同济结成集群式的战略联盟,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产学研联盟建设中,我们要注意发挥中科院和本市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实力超群的优势,为强化上海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理论和原创性成果支撑。

  10、培植和优化企业创新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基本的核心价值观,企业创新必须文化先行。我们要重视培植和优化先进企业文化,尤其是要培植和优化企业创新文化;要树立为生存、为发展而创新的意识;允许学术上的争鸣,弘扬创新精神;鼓励敢为人先、宽容失败、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自主创新。

  

  

  

  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实现国际化发展目标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始终将文化和教育交流视为增强其全球影响力和实现政治利益的有效途径,并将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作为其全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的留学生教育近年来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办学规模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是与全国留学生教育一样,仍处在发展初期,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如专业资质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同度不高、能够吸引留学生的强势学科缺乏、开设英语课程的高校较少、留学生校外住宿和打工等社会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留学生语言教学市场尚欠规范、营销意识和宣传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上海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瓶颈。

  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对提升上海的国际化品位和促进城市发展目标的最终实现都具有巨大的潜在作用;对日益临近的2008年奥运会(上海分会场)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也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快国际合作办学,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政府宏观引导,制定发展战略,发动全社会推进留学生教育发展

  1、尽快制定发展战略。必须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步骤及主要保障措施。如在教育质量、层级机构、生源国别方面均衡发展,学历生的比例应在50%或更高,并制定上海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战略等各项分战略。

  2、加大市教育财政投入。加快出台上海市留学生教育发展基金的相关规则,使用好有限的专项发展基金,突出重点,连续投入。扶持重点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的学校,留学生发展规划明确且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学校)、扶持重点学科(上海各高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重点应在研究生教育上,尤其是理工医农等对于外国留学生具有潜在吸引力的专业和学科)、扶持重点项目(各院校成熟的校际交流项目)、支持重点课题研究(与发展上海市留学生教育事业有关的各类研究课题)。

  3、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在发展留学生教育方面,政府各部门应当协同力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动各校设立校级留学生奖学金,鼓励企业、集团冠名设立专项留学生奖学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留学生奖学金供给体系。设立政府奖学金,吸引外国优秀学生来攻读学位。如设立上海市白玉兰奖学金、上海市友好城市奖学金(每城每年10名)。

  4、设立专项基金。结合“四个中心”建设,设立用于上海城市建设与发展研究的留学生专项基金;结合2008奥运会、上海2010世博会,设立留学生专项基金,吸引他们为奥运会、世博会出谋划策。并制定相关的申报、分配、检查、评估、审核等保障机制。

  5、营造良好留学环境。进行国际化的留学生社会管理设计,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留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例如,积极开展研究,制定留学生合法打工、留学生校外住宿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同时,制定吸引优秀留学生在沪就业的相关政策,给予一定奖励和优惠条件。

  6、构筑平台。加强对海外学生群体的需求和发展动向的研究,构建并逐步完善“留学上海”信息平台,进行“留学上海”的整体推介。

  7、质量层次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种层次和各类形式的留学生教育。专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可以发展留学生教育。在数量增长的基础上,注重层次性的提高,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

  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

  1、建立支援机构。探索建立非盈利的社会性留学生支援机构,为留学生提供住宿、医疗环保、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建立研究组织。建立各种形式的留学生教育问题研究组织,对我市留学生教育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并依托这些组织开展留学生培养体系的建设。首先建立认证体系,促进高校进行专业资质认证,与国际接轨,从而吸引优秀国际流动资源(外国生源、本土生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等)。

  3、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协助市教委规范和指导留学生教育市场。在留学生教育研究组织的基础上,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留学生教育中介组织,对高校的留学生教育进行规范和指导。

  4、成立志愿者组织。积极吸收外国留学生参与奥运会、世博会志愿者组织,运用他们的文化语言优势,发挥桥梁作用。

  三、高校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能力建设

  1、制定留学生教育规划。教育部即将对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提出来华留学生的比例要求。各高校应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在大力发展对外汉语教学和多种形式留学生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学历生的招收和培养工作,逐步提高其在留学生中的比例,以达到提高层次和扩大规模的目的。例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自主考试的形式来录取留学生,确保留学生质量层次的提高。

  2、加强教学管理。各高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应当根据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更有利于推动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机制。学校的管理部门与各教学单位应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继续推动教学改革,各高校应依托强势学科,设计精品课程,同时针对留学生的特点,有计划地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3、挖掘招生潜力。发挥院系和教师在留学生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将留学生工作纳入院系和教师的考核内容。院系可结合外国学生特点调整部分学位课程,制定相应培养计划,并制作课程的英文宣传资料,使教学方法与课程突显学校特色并逐步与国际接轨。鼓励骨干师资和学科带头人招收外国研究生,利用校际关系学校及相关学术合作伙伴渠道扩大生源,以我国外交重点国家和上海姐妹城市的生源为突破口。

  4、拓宽联系网络。在招生宣传中,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积极与国外高校和专业中介机构建立联系。利用在校的外国留学生资源,让他们以亲身经历为学校宣传。在对外交流过程中,积极寻求与国外相关学校开展双向交流、合作科研、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的机会。

  5、加大投入。学校应不断加大对国际课程建设的投入以及对留学生教育的投入,逐步改善留学生的教学、生活环境,提高教学、后勤服务与管理的质量。

  6、进行有益探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知名学府来沪开设分校。实行“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探索高校与在沪著名跨国公司的合作,建立高层次留学生联合培养基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化的高等教育正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助推力量。发展留学生教育有利于全球化思维的培养,增加国际交流,促进外国人士了解上海,了解中国。来沪留学生教育事业的整体快速发展,能够提高上海高等教育学术声望,提升国际知名度,丰富上海的多元文化,形成国际化人才高地,从而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

  

  

  

  

  提升建筑文化品质  彰显上海城市精神

  

  上海在历史上就是以国际化大都会为基本定位的,其未来的发展定位依然需以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为首要筹码,而上海的城市形象与风貌既是城市精神的显现,又是获得国际认同的标识。美国现代建筑大师伊利尔·沙里宁说过,“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是什么。”建筑全息反映城市精神。我们造就了建筑,建筑又反过来造就我们,

  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和发展征候与其建筑文化的整体面貌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上海有自己独特的海派建筑文化,城市包容性、创造力和理性精神的象征以城市中不同时期的建筑为物质载体得以延续和发展,以城市中人们的集体记忆、文化定位和审美价值取向为精神内核得以显露,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近十年来,上海的城市建设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不仅使城市的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环境也在向以人为本的目标迈进。尤其是上海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和世博会大讨论对总体规划的调整,为上海成为21世纪国际大都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经济、物质和文化基础。当然由于城市建设的历史进程是一个摸索的过程,其中难免有不足与失误,目前上海的城市风貌还存在着精华与糟粕并存,活力和衰老共生的问题:

  1、上海在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许多近代建筑都是我们城市文化的宝贵资源。外滩万国建筑群、淮海路南京西路等处的里弄石库门、城隍庙豫园的修缮和保护,对有历史意义的单体建筑挂牌标号,对老工业基地的保护性开发和创新性利用等等,都是上海市政府卓有成效的重点项目。但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症结,认为只要在建筑上挂块牌子就完成了保护工作,而无知的“保护”又可能成为变相的“破坏”。

  2、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改善了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但也失去了城市生活的历史记忆空间及邻里人脉关系,社区壁垒的形成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不一致。

  3、与外滩隔江相望的陆家嘴商业建筑群是中外建筑文化交流的结晶,体现了上海人传承城市精神的意识和作为。然而其中也有着明显的复杂与矛盾,一些楼体盲目拔高,竞相攀比,建筑之间缺乏主次衬托和相互对话,显得整体紊乱,不甚协调。

  4、目前城市建设上存在盲目追求外表上的新奇怪异、奢侈花费和形式主义的现状,而我们提倡的追求卓越,是实质的卓越,包括怎样节约能源、保护资源、运用生态手段、从行为方式的变化来探求空间塑造和技术表现力等等。

  5、上海10多年来所建高层建筑在数量上甚至超过了美国太平洋沿岸主要城市高层建筑的总和,过量的高层建筑将为给城市带来诸多负面问题,虽然上海近年来出台了对高层建筑的抑制政策,但是对已经造成的高层负面问题和未来隐患尚缺乏系统的应对策略。

  上海要在城市建筑文化上提升品质,彰显自己独特的城市精神,就要把眼光放远,扩大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抓住筹办世博会等重要战略机遇,促进城市在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城市精神、市民素质等各方面的协调均衡发展,演绎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主题。以下从有限的角度,提出几点对策和建议。

  一、关于城市遗产的传承保护

  1、制度方面

  (1)、成立常设的“城市形象保护与塑造评议委员会”。成员为政府主管官员、学者、规划师、建筑师和艺术家,该委员会对与城市遗产保护相关的建设和修复项目的评判,以及周边重要新建筑的建造具有法律、法规上的权威性和审议权,从而与决策和执行机构应形成权力制衡关系。

  (2)、政府可制定法规,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城市建筑遗产,设立“上海城市文化遗产日”。并建议将此前的每年一日改为每季度一天,让观赏城市遗产这样的活动融入市民的都市生活。

  (3)、加强立法并严格执法,向一切违反建筑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不搞任何人为的例外。特别要加大对历史风貌区内新建筑的监管力度,对商业投入的补偿要坚决采用容积率转移的方式。

  2、教育方面

  (1)、在相关高校设置城市遗产保护的学科专业,建立遗产保护与利用研发中心和保护技术培训基地,以期服务上海,影响全国。

  (2)、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中的城市遗产保护节目这一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建筑遗产常识以及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从而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3)、对高校校园内现存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挂牌宣传,其历史意义由学生传承发扬,使上海的历史深入人心。

  3、研发方面

  (1)、对外滩建筑风景线的纵深街区及其老大楼进行保护性改造的专题研究。研发的目的是进行外滩纵深的保护性改造,提升其在上海城市生活中应有的文化地位和作用。

  (2)、对杨浦滨江旧工业区进行保护性改造专题研究。中国近代最早的自来水厂、火电厂、煤气厂、棉纱厂等都在这里,是中国近现代文明的重要纪念地。研发的目的是在未来将其建成融教育与观光为一体的工业文明博览带。

  二、关于新建筑的规划建设

  1、区段标识。通过规划导则、城市设计以及一些特殊的要求,形成地区或地段可识别的标识系统,为上海城市面貌多样变化中的有序和谐创造条件。

  2、高层应变。建议有关部门着手研究高层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减灾防灾应急系统问题,制定不同级别的应变预案。

  3、和谐社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立项研究欧美城市社区各阶层混居的模式,即在所谓“高尚居住区”或招商开发的地段内,按一定比例为包括原住户的低收入人群建造一部分经济适用住宅,并帮助建立多样的社区服务业,缓解和弥合由阶层分化造成的社会矛盾和文化断层。

  4、“安居”质量。远离中心城区的市民在工作、交通、医疗、教育、文化设施等方面承受着切身利益上的损失,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专项研究的力度,把综合生活质量的各项内容指标化,争取逐步解决“安居工程”问题。

  三、关于市民社会的环境塑造

  1、亲民空间。在更多的建筑空间中开辟公众领地,不仅是公园、娱乐、博物馆、商业、餐饮场所中,甚至在公有、私有团体的建筑以及政府办公地点,也可考虑适当设置向大众开放的会堂、礼堂、图书阅览等公共活动空间。这些亲民空间可供城市居民、观光者、过路人使用,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一种象征,也是建筑文化对城市精神的具象表达。

  2、开放领地。将绿化和公园溶解进城市的每个角落,努力达到城市在绿化中、城市在公园里的效果,可以让部分单位和私人的绿化对公众开放。之前我们尝试的高架下的绿化由于光照等条件限制,并不成功,建议将高架下的空地作为城市景观创作的园地,参照曼哈顿DUMBO将空间廉价出租给艺术家的范例,吸引艺术家来此发挥。

  3、老龄家园。以往郊县为主的老人福利院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建议在城市的各个街区和居住社区,建造一批较高水准的老年公寓,并带动相关的服务产业。

  四、关于世博会建设

  上海将于2010年举办的世博会,是一个在建筑领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国策,向人类社会展示中国提倡保护资源、节约能源和可持续的都市发展战略的绝好时机。建议有关方面推出世博会规划建设和建筑及环境设计的实施导则,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内涵进行前瞻性诠释;对场馆区建设的可持续方式进行示范性引导;对历史建筑遗产的再生利用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对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严格要求。以此作为世博会垂范未来的建筑闪光点。

  

  一个城市的建筑文化,是这个城市的建筑业和社会群体所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的具象体现,我们只有审慎对待城市发展岁月中留下的各时期遗产和纪念物,并将之纳入城市未来发展的规划蓝图之中,才能在上海营造出高水准的建筑文化,展现出历史积淀与时代特征并重的城市面貌。

  在不可阻挡的都市化进程中,上海如何落实党和国家科学发展观的建国方略,实现市委、市府科教兴市、文化强市的战略意图,将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是每个有责任感和荣誉感的上海市民所应关心的问题。可喜的是,上海的城市建设正在由规模性的发展转向功能性的开发,建筑也正由注重外观形式的求新求变,转向追求外在形象和内在品质的统一和完善,规划设计水平(创作creation)和建设水平(制作production)都有了大的进步,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很好地处理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这一新世纪的议题,解决好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建筑问题。

  

  

  

  抓住机遇,建设上海国内保险市场中心

  

  保险业是三大金融行业之一,具有经济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基本功能,通过承保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对金融体系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发达的国际金融中心都离不开发达的保险业和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中心是金融市场中心的重要内容。建设保险市场中心是加速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节约金融服务成本、改善监管、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金融保险业正处于大发展时期,今后10年-20年是我国金融资源迅速增长、集聚、整合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加大辐射能力的关键时期。保险业迅速发展壮大,保险业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为我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履行加入WTO对保险业的承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我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建立提供了强大动力;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我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建立作了制度上的准备;多层次、不同功能的区域性金融保险中心不断形成,为我国最终形成全国性的保险市场中心提供了现实途径。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业在金融部门中率先对外全面开放,区域性保险中心的形成,为全国性保险中心的形成准备了必要条件。建立全国性保险市场中心,对于我国保险业提高效率、推动金融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上海保险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更是走在前面,具有加快发展的客观条件。通过建立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心,可以推动上海从一个粗放型的保险市场转变为速度与效益相协调的集约型保险市场,可以推动上海突破保险业发展瓶颈,可以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可以体现现代服务业“自身发展”与“服务全国”的统一。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上海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首先,上海具有成熟、完整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保险市场中心必不可少的条件;其次,上海有广阔的经济发展腹地,对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日益强大的辐射作用;再次,上海保险业的开放程度高,更为规范;最后,上海保险业面临一系列发展机遇: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设立、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等等。当然,在建立保险市场中心的道路上,上海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建立保险市场中心的进程受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速度的制约;上海保险业的发展现状还难以满足建立保险市场中心的客观要求;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相对低下,金融保险资源存在分割。

  必须发挥上海保险市场国际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优势,采取市场与政府共同推进的方式,建立与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增强上海保险市场的集聚力和辐射力,逐步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

  为此,对上海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政府牵头成立指挥小组,协调上海市保险企业、监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关系

  建设保险市场中心是一项涉及到众多部门、众多环节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当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市金融办、央行上海总部、保监局、保险公司等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上海建设保险市场中心的协调与支撑工作,为建立保险市场中心提供制度与政策支持。

  二、积极关注和推动《保险法》的修改

  目前国家已着手对《保险法》进行修改,我们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机会积极推进《保险法》的修改和完善。对现有《保险法》中有可能约束中国统一开放保险市场及中国保险中心形成、约束有效实现资源配置和流动、不利于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经营的相关限制规定,吁请有关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和修正。

  三、积极利用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开展制度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成立,表明中央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没有动摇,上海必须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利用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制度创新,把金融改革试验权落到实处。创新是保险企业发展的基石和动力。要鼓励保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就必须推动保险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加速推进经营机制的转换。引进外资参股经营和上市是推进保险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此外,还要鼓励保险企业继续深化与各保险中介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建立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业务销售模式。

  四、培育多层次的保险市场体系,完善保险市场主体建设

  培育健康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和健全发达的保险市场功能,集聚各类保险机构和承保资本,是上海建设我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基础。培育保险市场体系。要逐步完善保险市场准入机制,广泛吸引包括民营、外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的资本基础,为做大做强注入新的活力。稳步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类型,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

  五、继续吸引和鼓励建立再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是健全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的保险,是风险的最后一道保障。随着市场准入的放开,法定分保逐年递减,未来我国再保险市场必然由垄断走向竞争,在上海建立再保险市场中心,对于上海形成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心意义重大。再保险中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国再保险业同国际再保险界的联系从而缩小差距,而且有利于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六、培育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建立上海保险业人才高地

  影响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是保险人才匮乏。因此,上海要大力实施保险人才战略,鼓励保险监管机构和各类保险机构选择上海作为人才培训基地,努力将上海建成保险人才培训中心。对保险急缺人才可采取不同侧重面进行培养:专科教育以培养保险基本操作与管理的实用人才为主;本科教育以培养企业层、中高级保险运作管理人才为主;研究生教育则以培养分公司以上高层次保险管理及研究型人才为主。上海还必须根据《上海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创新人才引进和分配激励制度,以吸引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保险人才积聚上海。

  七、以上海经验为基础,推动全国征信体系的建设

  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及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这是做大信用与保证保险市场的极好机遇。上海已经在征信体系建设、保险中介机构评级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今后还要逐步形成以信息为基础、以信用为标准、以评价为依据、以制度为保证的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有针对性地解决保险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社会监督。

  八、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合作,培养保险业发展腹地

  上海要成为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心,和长三角的融通将势在必行。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下,积极发挥上海保险业优势,实现苏浙沪保险业的互动发展。要认真思考如何根据经济的互补性,做到与“长三角”地区保险业的发展联动、信息联动、监管联动、业务产品的创新联动、保险理论研究联动,支持长三角地区保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全国市场乃至越南等国的新兴保险市场。

  九、探索与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联动发展,强化与港、台保险业的交流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一些经济和金融较发达的城市已经形成了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的雏形。上海要确立中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地位,就必须和这些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联动发展,加强双边或多边的保险机构和金融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为上海建设保险市场中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此外,上海还要借助沪港合作契机,积极落实CEPA协议,加强与香港保险业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竞争力。沪港两地南北互动,共同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上海是对台商最有吸引力的地区之一。台湾多家保险公司已先后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在大陆设立了代表处。根据保险业的特征,在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上海还可以推动与香港、台湾建立再保交换业务机制,透过再保方式相互承保业务来分散风险。

  

  
   

  提案摘要:

  

  关于增强上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建议

  

  在中共上海市委、市府的领导下,上海正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但是,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上海的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企业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态势越来越显现。针对上海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应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上海围绕“科教兴市”、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已有81个,市人大正在制定的法规要注意与已有的81个政策法规保持续连性、协调性和整体性。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的优惠政策。3、制定和完善专项产业政策。4、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的突破口。5、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战略。6、把设计创新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的着力点,大力推广和利用现代设计方法,鼓励科技人员设计创新。7、集中优势力量,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安排重大专项,重中选重;政府可把对企业的科研投入,改为以适当方式冲抵税负,以激发企业研发投入的热情。8、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的进程。倡导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理念,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注重高层次、高技能的培训,狠抓高级工队伍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经费所得税抵扣制度。9、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学研联盟机制,充分发挥产学研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助推器作用。要注意发挥中科院和本市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实力超群的优势,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理论和原创性成果支撑。10、培植和优化企业创新文化。

  

  

  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上海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必须拓展与世界各地在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对提升上海的国际化品位和促进城市发展,都具有巨大的作用。

  尽管上海的留学生教育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是存在诸多不足:如专业资质的国际认同度不高、能够吸引留学生的强势学科缺乏、留学生校外住宿和打工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政府宏观引导。

  必须尽快制定发展战略,加大市教育财政投入,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设立留学生奖学金。结合“四个中心”建设、奥运会、世博会等设立留学生专项基金。进行国际化的留学生社会管理设计,构建并逐步完善“留学上海”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各种层次和形式的留学生教育。

  2、各界共同努力。

  建立非盈利的社会性留学生支援机构以及留学生教育问题研究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成立外国留学生参与的志愿者组织。

  3、高校加强建设

  各高校应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教学管理,挖掘招生潜力,拓宽联系网络。加大对国际课程建设和留学生教育的投入,实行“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模式。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协同的建议

  

  在落实党中央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构建和谐的上海教育已成为教育界面临的迫切任务。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协同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目前,上海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总体是协同的,某些局部还存在不协同;认识上是协同的,某些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协同;领导层还比较容易协同,某些操作层就不太容易协同。其原因主要源于:认识问题、体制问题、法规问题、目标问题等。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提升对和谐上海教育的思想认识;2、创新适应和谐上海教育的新体制、新机制,其构成是:1)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 2)上海市教育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 3)上海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

  3、完善协同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法规,对缺失的政策法规要予以补齐,对有缺陷的政策法规要予以完善,对有矛盾的政策法规要予以改进;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

  

  

  关于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

  

  近几年来,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高考的政策,民办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建设了一批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等。但需要指出的是,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职业教育经费紧张,教学设施相对落后;专业的重文科、轻工科的倾向日趋严重;重视职业教育、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待建立。

  为了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1、完善职业教育类型结构,协调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构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层次的“金字塔”型职业教育体系,率先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探索农村职业教育的新增长点,向非农产业转移。

  2、制定实施细则,引导科学发展。制定具有双证书发放资格的学校准入条件,针对社区学院制定特许政策,完善高职院校评估指标体系,办出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深入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为高职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建立相关研究组织,营造发展环境。尽快成立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组建一支研究高职教育发展的理论队伍。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从学生抓起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如不重构节约型和高效率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所需的资源就只能过分依赖国际市场,国家经济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建设节约型社会要靠全社会的努力,而加强对青少年节约意识教育则是一个重要环节。对孩子的节约教育,一要从娃娃抓起、二要从小事抓起、三要从学校抓起。提出如下4点具体建议:1、在中小学普遍开展 “弘扬民族精神,创建节约型校园”的活动,让学生意识到节约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2、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建“节约型家庭”和“节约型社区”的活动,帮助家长和社区制订节约型家庭与社区的建设与实施方案;3、要求教师在课堂上结合教学内容讲述节约问题,如在政治、语文、数学等课程中放入;4、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节约之星”(星即明星)活动,树立青少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榜样。

  

  

  尽快制订“上海市废旧家电和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目前,本市的电子废品整体处于无序回收状态,造成资源浪费与环境严重污染,也对二级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以循环经济的理念,采用资源化回收处理电子废品,是解决当今世界电子垃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提出如下建议:1、尽快制订“上海市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实施办法”。2、组建交投回收点、线、面三级网络体系,点(一级网络):各废品交投站回收居民电子废品,交由具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集中处置;线(二级网络):在若干行业设立分中心,覆盖到工厂企业的电子废品;面(三级网络):在各区县设立分中心,回收无法由一级网络覆盖到的电子废品。3、建立生产责任延伸(EPR)管理系统,由信息产业部、EPR协会、地方政府、制造商、消费者等组成;而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信息系统(EWFM)则是一个整合EPR组织各方信息的管理平台。

  

  

  关于提升上海城市建筑品质的建议

  

  建筑全息反映城市精神,上海独特的海派建筑文化,城市包容性、创造力和理性精神的象征以建筑为载体得以延续和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为了在提升建筑品质的同时更好地彰显上海城市精神,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城市遗产的传承保护。在法律、法规上确保城市优秀历史建筑不被破坏,成立常设的“城市形象保护与塑造评议委员会”,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宣传建筑遗产保护常识;深入挖掘上海城市历史、文化的亮点。

  2、新建筑的规划。通过规划导则和城市设计,形成可识别的地区标识系统,创造和谐多样的城市面貌;建立各阶层混居的社区模式,缓解由阶层分化造成的社会矛盾和文化断层。

  3、市民社会的环境塑造。在公有或私有建筑空间中开辟公众领地,供市民和观光者使用;将部分单位和私人的绿化对公众开放,达到城市在绿化中、城市在公园里的效果。

  4、世博会的建设。推出世博规划建设和建筑及环境设计的实施导则,对场馆区建设的可持续方式进行示范性引导;对历史建筑遗产的再生利用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对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严格要求。

  

  

  关于弘扬海派文化、传承沪语特色的若干建议

  

  曾经是上海人引以为骄傲的上海话正日益面临尴尬:会讲上海话的上海人,讲上海话的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下一代不愿说、不会说上海话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学“双语”的热潮中,上海人对英语的重视远远超过母语,而对母语中普通话与本地方言上海话这对“双语”的掌握,却表现冷漠。上海话已到了必须拯救的时候了。我们认为,方言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是海派文化的载体,承载着海派文化的人文精神和文明风貌,对展示和凸显上海的本土文化特色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传承沪语是体现和展示多语多文化之中本土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尺。沪语在弘扬海派文化、实现上海历史性跨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建议:

  1、应尽快启动“上海方言保护性调查研究工作”,以声音、地图、文字的方式较完整、详细地将上海方言保存下来。2、政府应支持和资助使用沪语的文艺团体,可考虑恢复或重组方言话剧团,通过文艺形式来传承沪语。3、通过出版物来宣传和扩大沪语的影响。4、可适时地开设“沪语旅游”专线。5、在公交车上可增设上海话报站;“114”查号台也可参照这样的做法。6、文广影视局、文广集团应形成合力,进一步重视沪语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以及质量的审查;进一步增加电台、电视台沪语的节目量,增加播送上海话戏曲曲艺节目,增设上海话新闻、天气预报等节目内容;开播学说上海话节目等。7、积极探索并实践学生学习和使用沪语的方法和途径。如在中小学生的课本中,加入沪语的范文及其它文艺作品;开展关于沪语戏曲、曲艺的艺术教育等。

  

  

  关于上海建设国内保险市场中心的建议

  

  保险业是三大金融行业之一,上海保险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上海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为此,对上海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提出如下建议:

  1、由政府牵头成立指挥小组,协调上海市保险企业、监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关系;2、积极关注和推动《保险法》的修改;3、积极利用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开展制度创新;4、培育多层次的保险市场体系,完善保险市场主体建设;5、继续吸引和鼓励建立再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6、培育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建立上海保险业人才高地;7、以上海经验为基础,推动全国征信体系的建设;8、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合作,培养保险业发展腹地;9、探索与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联动发展,强化与港、台保险业的交流。

  

  

  关于上海工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上海工业开发区是上海经济增长的动力源,近年来,经济指标不断攀升,成为上海工业的重要支撑点和发展动力源。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法律地位欠缺、无序竞争、互动效应不足、经营水平离散度大、金融风险高等等。在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政府要为开发区管委会“正名”。在开发区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开发的模式下,让管委会在进行土地征收、管理、开发过程中“有据可依”;2、由市政府确定统一原则对各类优惠政策加以清理。以激发区县政府的积极性为目标,对开发区的财税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3、对于清理出来的工业开发区土地应分别处理;4、赋予开发区较大的经济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开发区在管辖区域内自主进行改革创新;5、工业开发区“管委会”适宜走“小政府、大中介”、“小管理、大服务”的管理路子。使行政管理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率;6、建设高素质的开发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是开发区事业不断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

  

  

  规范本市畜禽屠宰和监管的建议

  

  规范畜禽屠宰能保证人民食肉安全,减少人畜(禽)共患疫病的传播,并能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意义很大。目前,本市畜禽屠宰工作尚存在畜禽屠宰法规欠完善、布局存在局限性、执法主体不清、专业管理机构缺位、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和技术要求偏低、检疫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和畜禽私屠滥宰现象未有效遏制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加快本市畜禽屠宰法规和标准化体系的建设;2、全面制定本市畜禽屠宰布局规划;3、加大对畜禽屠宰加工的整治力度;4、建立畜禽屠宰的管理机构和执法检查队伍;5、建立专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培训教育规划,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 6、构建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管格局。

  

  

  关于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的若干建议

  

  在促进低保特困人员再就业的工作实践中,有一部分人依赖低保制度,存在就业心理障碍。产生这些负面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由于政策配套不完善,低保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低保政策与再就业政策的享受主体享受补贴的底线接近;低保金额与一些在岗人员的最低工资相近;低保政策的叠加效应甚至优于再就业。2、部分低保人员存在“就业不如待业吃低保”的想法。低保家庭中一旦有人上岗,就业工资如达到或高于低保金底线的,三个月后,按政策规定将对该低保户实行“低保渐退”政策。3、一部分低保人员产生“就业不如钻政策空子更轻松”的想法。对低保人员的“资产调查”方法和手段有限。造成对申请低保对象的情况核而不实,出现隐瞒就业、虚报冒领等现象。

  我们认为,就业是低保特困家庭保证基本生活、摆脱贫困的最积极、最根本的保障,是治本之举。社会保障从根本上说,应该成为促进就业的强大基石和巨大推力。为此建议:

  1、制定上海市的社会救助相关法规。2、低保政策与劳动就业政策之间要加强协调。3、拉大低保与最低工资的差距,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4、加强“低保”准入的资格审查,抵制虚报、冒领、骗保的错误行为。5、劳动用工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对就业者必须进行就业登记。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以降低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支付水平,减少国家财政的负担。6、对再就业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合理确定再就业工作的收入标准和水平,合理确定再就业工作的考核方法和标准,以免造成虚假数据对决策部门的误导。7、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劳动就业的联动机制。8、必须突出“就业优先”的理念,不断健全“低保人员再就业”的制度。9、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以增强低保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提案:

  

  关于增强上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是党中央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中共上海市委、市府的领导下,上海正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但是,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上海的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上海企业在全国的优势有所减弱、地位有所下降,名牌产品所剩无几,企业因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态势越来越显现。上海企业的专利总量仅占我国全部专利的5%;60.2%的企业有引进技术项目,其中30%以上是引进国外生产线,其技术依附性高于75%,大大超过企业对外技术依附性30%的警戒线。上海许多大型国企研发投入均低于国际水平。一些大型国企虽然也有研发中心,但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虚设。大型企业缺乏活力,中小型企业缺乏实力,企业普遍缺乏优秀人才,而充满活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却也因底蕴不足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自主创新。

  针对上海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问题,我们认为,要确立以加强创新法制建设、优化创新文化和政策环境、以人为本完善产学研联盟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思路。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应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上海围绕“科教兴市”、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已有81个,这些政策法规门类较为齐全,但潜在效应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市人大正在制定的《科技资源共享促进办法》、《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若干规定》、《政府资助科技创新项目若干规定》等法规,要注意与已有的81个政策法规保持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弥补和修正政策法规上的断点、盲点和弱点,防止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科技创新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的优惠政策。政府引导企业在科研立项前,检索相关的专利,避免专利纠纷和重复立项。每年公布企业发明专利名单,设立上海发明奖,表彰创新发明做得好的企业和优秀发明家。在立项引进技术的同时,应制定消化吸收的计划,并安排好相关的资金和力量。对用于二次创新的资金投入要实行优惠政策。

  3、制定和完善专项产业政策。政府要从单纯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转向同时也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增加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设立自主创新产业基金;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加强政府投入效果的评估工作;解决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成本收益、专利保护、资金支持和成果转化等问题。

  4、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的突破口。改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企业考核制度,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形成,纳入企业经营者和产权代表的业绩考核范围;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管理机制、研发投入机制、分配和激励机制。

  5、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战略。根据中小型科技企业缺乏实力,但充满活力的特点,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出若干个有很强竞争力的科技骨干企业集团,并将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大型国企产业化实力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共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6、把设计创新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的着力点。设计创新最符合我国企业目前的实际科技水平,比较容易取得成效。设计创新直接以产品为对象,能取得最直接的效果,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创新成果。重视设计创新,就是抓着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牛鼻子”。这些年,凡成功的企业,都是在设计创新上有所建树的。如振华港机、海尔集团等。设计创新也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标志和基础。设计创新更是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源头,在设计阶段实行绿色设计,将比末端考虑3R准则,其效益可提高10倍乃至100倍。因此,要大力推广和应用现代设计方法,鼓励科技人员设计创新。

  7、集中优势力量,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安排重大专项,重点建设一批企业的高科技研究基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帮助企业在浩如烟海的科技中,重中选重,凝炼出一批在全局和战略上能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科研项目,减少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盲目性;鼓励重点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支持各类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政府可把对企业的科研投入,改为以适当方式冲抵税负,研发投入越多,税收减免就越多,以激发企业研发投入的热情。

  8、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的进程。要解决劳动力素质不高,企业自主创新后劲不足的问题,就必须倡导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理念,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引进和培育领军人才的力度,同时也要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才。克服“重学历、轻能力,重知识、轻技能”的浮躁心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上海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制定中长期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尤其要注重高层次、高技能的培训,狠抓高级工队伍建设,为企业自主创新培养能工巧匠;建立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经费所得税抵扣制度。

  9、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学研联盟机制。要充分发挥产学研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助推器作用。近年来,电气集团与中科院、宝钢与交大、地铁公司与同济结成集群式的战略联盟,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产学研联盟建设中,我们要注意发挥中科院和本市科研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实力超群的优势,为强化上海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理论和原创性成果支撑。

  10、培植和优化企业创新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基本的核心价值观,企业创新必须文化先行。我们要重视培植和优化先进企业文化,尤其是要培植和优化企业创新文化;要树立为生存、为发展而创新的意识;允许学术上的争鸣,弘扬创新精神;鼓励敢为人先、宽容失败、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自主创新。

  撰稿人:周自翔

  

  

  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上海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活动,拓展与世界各地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发展留学生教育是进行国际交流活动的一个重要途径,积极推进来沪留学生教育对提升上海的国际化品位和促进城市发展目标的最终实现都具有巨大的潜在作用。同时,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扩大在沪留学生规模,吸引部分留学生毕业后留沪就业,这对日益临近的2008年奥运会(上海分会场)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也有重要的意义。

  尽管上海的留学生教育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全国留学生教育一样,仍处在发展初期,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如专业资质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同度不高、能够吸引留学生的强势学科缺乏、开设英语课程的高校较少、留学生校外住宿和打工等社会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留学生语言教学市场尚欠规范、营销意识和宣传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上海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瓶颈。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政府宏观引导,制定发展战略,发动全社会推进留学生教育发展

  1、尽快制定发展战略。必须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步骤及主要保障措施。如在教育质量、层级机构、生源国别方面均衡发展,学历生的比例应在50%或更高,并制定上海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战略等各项分战略。

  2、加大市教育财政投入。加快出台上海市留学生教育发展基金的相关规则,使用好有限的专项发展基金,突出重点,连续投入。扶持重点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的学校,留学生发展规划明确且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的学校)、扶持重点学科(上海各高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重点应在研究生教育上,尤其是理工医农等对于外国留学生具有潜在吸引力的专业和学科)、扶持重点项目(各院校成熟的校际交流项目)、支持重点课题研究(与发展上海市留学生教育事业有关的各类研究课题)。

  3、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在发展留学生教育方面,政府各部门应当协同力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推动各校设立校级留学生奖学金,鼓励企业、集团冠名设立专项留学生奖学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留学生奖学金供给体系。设立政府奖学金,吸引外国优秀学生来攻读学位。如设立上海市白玉兰奖学金、上海市友好城市奖学金(每城每年10名)。

  4、设立专项基金。结合“四个中心”建设,设立用于上海城市建设与发展研究的留学生专项基金;结合2008奥运会、上海2010世博会,设立留学生专项基金,吸引他们为奥运会、世博会出谋划策。并制定相关的申报、分配、检查、评估、审核等保障机制。

  5、营造良好留学环境。进行国际化的留学生社会管理设计,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留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例如,积极开展研究,制定留学生合法打工、留学生校外住宿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同时,制定吸引优秀留学生在沪就业的相关政策,给予一定奖励和优惠条件。

  6、构筑平台。加强对海外学生群体的需求和发展动向的研究,构建并逐步完善“留学上海”信息平台,进行“留学上海”的整体推介。

  7、质量层次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种层次和各类形式的留学生教育。专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可以发展留学生教育。在数量增长的基础上,注重层次性的提高,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

  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

  1、建立支援机构。探索建立非盈利的社会性留学生支援机构,为留学生提供住宿、医疗环保、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建立研究组织。建立各种形式的留学生教育问题研究组织,对我市留学生教育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并依托这些组织开展留学生培养体系的建设。首先建立认证体系,促进高校进行专业资质认证,与国际接轨,从而吸引优秀国际流动资源(外国生源、本土生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等)。

  3、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协助市教委规范和指导留学生教育市场。在留学生教育研究组织的基础上,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留学生教育中介组织,对高校的留学生教育进行规范和指导。

  4、成立志愿者组织。积极吸收外国留学生参与奥运会、世博会志愿者组织,运用他们的文化语言优势,发挥桥梁作用。

  三、高校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能力建设

  1、制定留学生教育规划。教育部即将对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提出来华留学生的比例要求。各高校应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在大力发展对外汉语教学和多种形式留学生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学历生的招收和培养工作,逐步提高其在留学生中的比例,以达到提高层次和扩大规模的目的。例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自主考试的形式来录取留学生,确保留学生质量层次的提高。

  2、加强教学管理。各高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应当根据学校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更有利于推动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机制。学校的管理部门与各教学单位应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继续推动教学改革,各高校应依托强势学科,设计精品课程,同时针对留学生的特点,有计划地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3、挖掘招生潜力。发挥院系和教师在留学生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将留学生工作纳入院系和教师的考核内容。院系可结合外国学生特点调整部分学位课程,制定相应培养计划,并制作课程的英文宣传资料,使教学方法与课程突显学校特色并逐步与国际接轨。鼓励骨干师资和学科带头人招收外国研究生,利用校际关系学校及相关学术合作伙伴渠道扩大生源,以我国外交重点国家和上海姐妹城市的生源为突破口。

  4、拓宽联系网络。在招生宣传中,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积极与国外高校和专业中介机构建立联系。利用在校的外国留学生资源,让他们以亲身经历为学校宣传。在对外交流过程中,积极寻求与国外相关学校开展双向交流、合作科研、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的机会。

  5、加大投入。学校应不断加大对国际课程建设的投入以及对留学生教育的投入,逐步改善留学生的教学、生活环境,提高教学、后勤服务与管理的质量。

  6、进行有益探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知名学府来沪开设分校。实行“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探索高校与在沪著名跨国公司的合作,建立高层次留学生联合培养基地。

  唐安国供稿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协同的建议

  

  当前,在落实党中央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构建和谐的上海教育已成为教育界面临的迫切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在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战略指引下,上海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教育工作也存在和多矛盾和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一般来说,人类所遇到的矛盾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二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时,不仅可以减少或消除人际的纷争,而且由于人们的同心协力,往往就能克服各种困难。

  协同的思想可谓是渊远流长。中华传统文化认为,“和”是自然生化规律,有无相和则生阴阳,阴阳相和则生天地,天地相和则生万物。“和”是天人合一的桥梁,是天地合作、日月和明、四时合序的纽带。协同思想同样见诸西方文明,20世纪70年代,德国科学家通过对物理学中的开放系统、尤其是激光的研究,提出了协同学的思想,“协同学”作为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成为“新三论”之一。

  在构建和谐的上海教育中,人际关系的重要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同关系,对此必须十分重视。我们认为,首先,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只有做到部门之间和谐相处,工作人员之间和谐融洽,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力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创造力,为和谐上海的教育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其次,它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教育已从精英教育、应试教育与学校教育发展到大众教育、素质教育与终身教育,教育的内涵在扩大,外延在延伸,对部门协同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次,它是适应世界教育发展趋势的需要。纵观世界各国国家和城市的发展,最关键的还是教育,教育是解决21世纪各种问题的主要手段和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途径。

  目前,上海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总体是协同的,某些局部还存在不协同;认识上是协同的,某些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协同;领导层还比较容易协同,某些操作层就不太容易协同。主要问题大致为:

  一是认识方面。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影响了协同,如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对教育的深远意义、对教育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各方面协同认识不足,导致教育经费支出虽有法律规定却实际执行不理想、教师人才的引进受阻等。二是体制方面。由于现有体制与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协同,如领导体制,经常采用的联席会议制度与××领导小组形式,既缺乏权威性又缺乏执行的主体地位;又如协调管理机制,现以条为主,易造成条块分割,以局部利益代替全局利益。三是法规方面。现有的某些政策法规的缺失,妨碍了协同,如评比、检查,平均每月来校7~8项检查,学校的正常工作如何开展?又如上海市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四是目标方面。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的不一致,形成对教育要求的不统一,造成了教育工作上的紊乱,干扰了协同,政府各部门隶属于各自领导,其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行动计划都有各自部门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在教育工作上,就出现不同的追求、不同的标准、不同的努力。在教育与体育、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的关系上都有表现。

  为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同性,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提升对和谐上海教育的思想认识。学习教育发展的纲要、政策,提升对教育的战略意识;加强对和谐社会、和谐教育的学习,提升和谐意识;学习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的协同思想,学习“协同学”理论,增强协同意识;学习“三个代表”思想,提升服务意识。

  2、创新适应和谐上海教育的新体制、新机制。建议成立配套式新型的素质教育领导体制,实现目标协同、力量协同、资源协同。其构成是:1)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在上海市科教领导小组基础上组建,实行委员制,主任应由上海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可由上海市教委主任担任,主持日常工作。而委员则可由人事、计划、财政等各部门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为:加强教育与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各部门协调,制定发展规划,实施监管;保证投资布局调整到位和经费稳定可持续增长;确定政府各相应职能和分工合作的权责,建立为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统筹服务的运行机构和法律保障机制;制定指导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国家标准和实施保障规范。2)上海市教育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对政策与法规进行研究、对规划与计划作出参谋,对实施与推进提出意见。3)上海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既要督学又要督政,尤其要加强督政,执行中央和上海市教育方面的统一法规、政策,改变地方上的任意性、随意性现象。(详见附件)

  3、完善协同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法规。首先,对于缺失的政策法规要予以补齐,随着社会发展,教育已进入大教育范围,而我们的相应的教育政策法规却还是空缺或者说是缺失,这就要尽快补齐;其次,对有缺陷的政策法规要予以完善,以教育经费的支出为例,各区县差距太大,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又次,有矛盾的政策法规要予以改进,如把每年70多项的检查,改变成每年1~2次的综合性督导,既省人力财力物力,又提高效率,达到多赢效果。

  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人是一个充满情感的生物,我们不能忽视人的心理因素对人的影响,不能忽视人际关系对工作协同的影响。沟通可以促进了解,沟通可以达成共识,沟通可以形成合力,所以沟通是各部门协同的重要条件。为克服工作上的紊乱,我们提出了“四沟通”的设想:思想理念沟通、先行认识沟通、和谐人际沟通、信息交流沟通。

  汪叔阳等供稿

  

  附件:创新适应和谐上海教育的新体制、新机制

  现在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其委员都是由教育系统内部的人士担任,而市政府的其他行政部门,由于分别隶属于他们各自的行政领导,在现今的社会性的素质教育中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

  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对欧美等国家的教育体制进行了研究,我们发现美国的州教育委员会(State Board of Education)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州教育委员会是最有影响力、最重要的教育机构,其下辖机构有州教育局。美国的大多数州都有两个独立的学前、初、中等教育管理委员会和州高等教育管理委员会,也就是说,实际上所有的州都有两个独立的州教育委员会,一个负责管理初等和中等教育,另一个负责管理高等教育。

  除威斯康星州外,所有的州都有教育委员会。各个州的教育委员会的准确职责和功能不一样,但一般而言委员会要承担以下责任:

  ⑴确定州范围内的课程标准。

  ⑵确定州教育局人员的资格标准,并任命教育局的工作人员。

  ⑶确定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职责资格和标准。

  ⑷设立合格学校的标准。

  ⑸管理联邦和州拨款给教育的资金。

  ⑹保管好各种记录,搜集所需资料,以备对教育进行报告陈述和评估使用。

  ⑺审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长远规划。

  ⑻依据法律设立必要的咨询机构。

  ⑼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出关于教育的建议。

  ⑽任命首席教育长官,制定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审批管理高等教育的政策。

  从和谐上海教育的创建高度,我们建议成立配套式新型的素质教育领导体制,其构成是:

  1、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

  2、上海市教育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

  3、上海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

  各个机构的大致框架如下:

  1、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

  该委员会可在上海市科教领导小组基础上组建;或进一步扩大上海市科教领导小组职能,行使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的职能。该委员会应充分利用专家和专门研究机构的力量,使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

  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其主任应由上海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其副主任可由上海市教委主任担任,该副主任为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而委员则可由人事、计划、财政等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加强教育与人力资源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与就业、财政、计划、税收等部门的关系,制定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中长期战略与发展规划,并监管其实施;

  ——保证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性投资布局的调整到位,科学确定各领域的投资支出重点,保证经费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增长;

  ——确定政府各相应职能和分工合作的权责,建立为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统筹服务的运行机构和法律保障机制;

  ——制定指导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国家标准和实施保障规范。

  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每年将召开教育与人力资源工作审议会议,研究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重大战略与实施问题,并提交市政府和市人大讨论审议有关发展与改革报告。

  市政府授权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有权对区县政府实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督促各级政府将发展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2、上海市教育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委员会下设上海市教育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可由大学教授、中小学教育专家、社区教育工作代表及相关方面专家组成。其主要作用与功能是对政策与法规的研究,对规划与计划的参谋,对实施与推进的意见,包括对疑难问题的咨询与解答,发挥专家们的参谋参议的积极作用。

  3、上海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

  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与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办公室必须设在市政府大院内,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必须设在区政府大院内,改变原有的市区县不统一的做法。

  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既要督学又要督政,尤其要加强督政,执行中央和上海市教育方面的统一法规、政策,改变地方上的任意性、随意性,要加强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督导办公室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督要督在点子上,改要改出成效来。

  这样创新的上海市教育领导体系将具有以往任何教育行政部门所没有的权威性和优势,其优势表现为三个“有利”:即有利于统一思想、分头行动;有利于相互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时序协调,运行有度。

  这种新的领导体系具有权威性,既能发挥有力的领导作用,又能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同。部门之间能根据教育发展的总战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这样就能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实现:

  1、目标协同——各个部门在新的上海市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审议决策委员会领导下,共同以“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南,有利于将各部门、各单位的不同具体目标统一到这个总目标来。

  2、力量协同——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能以教育发展要求进行协作,采取行动,有利于形成全社会教育的合力。

  3、资源协同——社会上各方面的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可以得到集中使用、统筹兼顾,教育成果也能得共享和分享。

  

  

  关于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

  

  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温家宝总理在05年11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当前我国就业和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级技工,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黄菊副总理也在此次会议的闭幕式上讲话,指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习好、贯彻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努力实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新跨越,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近几年来,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高考的政策,使中高职教育的“立交桥”更为实在;民办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迅速,积极建立和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建设的工作机制;建设了一批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不少实训项目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城乡统筹,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颁布《上海职业教育条例》,为上海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等等。

  但是上海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职业教育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职业教育经费紧张,教学设施相对落后;职业教育专业的重文科、轻工科的倾向日趋严重,从根本上解决工科高职的办学困难已成为眼下迫切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独立体系尚未建立,用已经十分完善的普通高校同一标准来评价高职学校,这是对高职教育的不公平;重视职业教育、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待建立。

  为了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完善职业教育类型结构,协调均衡发展职业教育

  1、构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层次的“金字塔”型职业教育体系

  在高职教育的起步阶段,将其定位在二、三年的专科层次上是必要的。但既然高职业教育是一种高教类型,其本身就应该是多层次的。因此,可以在高职教育领域适当开设本科阶段乃至研究生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现有偌大规模的本科院校及其专业,应该更多的承担起培养高级应用性人才的任务,这既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有利于发展本科院校,有助于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错误观念。

  2、率先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劳动准入政策是实现合理就业的重要保证,也是制约就业者必须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推动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措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目前要实现统一的就业准入制度还不现实,而上海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则具备了这种可能。

  3、探索农村职业教育的新增长点,向非农产业转移

  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就业教育,而不是升学教育。农村职业教育的就业目标在于农村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初次就业者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就是减少农业劳动者,将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职业学校对劳动力市场应有预测调研,大力发展定向和定单型职业教育,特聘用人地区用人企业的专家兼职教学,联合用人企业定单位办学,选择用人企业作为实训基地。政府应支持跨长三角地区联合办学,对联合办学的职业学校给予政策和资金有力支持,设立跨省市合作职业教育专项计划,使大规模打工大军逐步纳入规范的职业教育轨道。

  二、制定实施细则,引导科学发展

  1、制定具有双证书发放资格的学校准入条件

  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高职院校,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并获取职业学校的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资格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针对社区学院制定特许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是为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人才的,其办学越接近基层,越接近实际,就越能实现其培养目标,这是高职办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上海也成立了一批服务当地的社区性职业技术学院,这些院校就近、就地培养各类实用人才,但是体制、办学评价和学校布局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特许政策,通过试点逐步妥善解决。

  3、完善高职院校评估指标体系,办出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

  评估指标体系是引导高职发展的指挥棒,目前对高职院校的评估指标体系过于单一,较多的参照了本科院校的办学要求,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上的岗位针对性、教学上的实践性、办学模式上的产教结合性等都有其特点。建议借鉴一些国外办高职的经验,结合本市高职院校的实际,制定出有地方特色的高职院校评估指标体系。

  4、深入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为高职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另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滞后。要建立一个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称系列,和工程设计型人才的职称系列平行;并设计一套制度,使两者能相互沟通,便于转聘,而且实行同等层次、同等待遇。创造学术、工程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流通渠道,真正构建起学术型和工程型人才以及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的两类人才的立交桥。

  三、建立相关研究组织,营造发展环境

  1、尽快成立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其职能主要为研究咨询、指导推动、质量监控和交流服务。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各个专业领域发展的方向,向政府提出咨询建议,为广大高职高专院校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咨询与服务,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我们期望该组织及早成立,以推动高职教育提升质量、健康发展。

  2、组建一支研究高职教育发展的理论队伍

  需要在宏观的战略发展、中观的办学模式和微观的教学模式等层面上研究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种种瓶颈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职教理念与办学模式、专业开发模式和教学研究模式方面,在职教、社会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以及职教发展与本市社会文化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等方面,都需要以一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队伍作为中坚,带动高等职业院校及其他热心职业教育的学者专家共同来深入研究探索。

  唐安国供稿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从学生抓起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而且浪费现象严重,导致资源的约束矛盾十分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严峻形势表明,如果不重构节约型和高效率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所需的资源就只能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风险很大,国家经济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1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因此,必须倡导节约,倡导循环经济范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靠全社会的努力,其中加强对青少年节约意识教育是一个重要环节。当前绝大多数的青少年都是独生女子,生活条件优越,父母娇惯,这使很多青少年看不到国家资源的短缺,意识不到浪费带来的危害,很难把节约资源变为自觉的行动。如果每一个孩子从小就具备勤俭节约这一优良传统美德,不仅将使孩子们的一生受益无穷,而且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在长时期内的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节约教育是社会的重要任务。

  我们认为,对孩子的节约教育,一要从娃娃抓起。脑科学证明,孩子3岁的时候,大脑已经发展到了50%,到8岁的时候达到了80%,幼儿园教育就应加入注重节约的内容。到小学,孩子已有一定的零用钱,在家里的地位也不断上升,这时更要培养孩子节约的习惯,树立节约意识。在儿童教育上不宜只讲地大物博,还应讲我国的人均资源十分匮乏,让孩子从小树立资源的危机感。

  对孩子的节约教育,二要从小事抓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妨要求孩子从身边的小事——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粒米、一块煤做起,使孩子们从小养成“吃饭不剩、螺丝钉不丢、钱不乱花”的好习惯。还应充分利用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学校等场所,邀请大气、地理、林木、水、矿产等多学科的环保专家给青少年的节约资源意识“充电”,让青少年明白什么是宏观上的大节约,什么是微观上的小节约,如何辨证地对待节约的“大”和“小”,让青少年懂得环保和节约的相辅相成关系,用先进的环保理念武装青少年的头脑,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习惯和责任感。

  对孩子的节约教育,三要从学校抓起。一个孩子从上幼儿园开始,到他读完大学,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学校是孩子获取知识、塑造人格的主要场所,也是进行节约教育的主课堂。然而在有些学校,经常会看到学生丢弃的铅笔、橡皮、圆珠笔、尺子等文具;剩下的饭菜,吃不完的零食,学生们根本不知道珍惜;有的学校规定练习簿纸张只用一面、校服每年要买等等。因此,每个学校都应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国情教育,首先要提高老师的环保意识,如今大、中、小学的很多课本知识都多少和节约有关,作为老师,只有提高自己的节约意识,然后才能自然地熏陶学生。其次学校的行为和规定应该与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保持一致,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学校理应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示范作用。

  现提出如下4点具体建议:

  1、在中小学普遍开展 “弘扬民族精神,创建节约型校园”的活动。要求学生发现身边的浪费行为,提出节约方案,通过活动,使节约能入脑、入心,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在研究节约方案的过程中,还能让学生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学生提出的浪费问题,学校要积极整改,制订确节约措施,让学生意识到节约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2、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建“节约型家庭”和“节约型社区”的活动。要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发挥作用,以调查小组和研究小组的形式,调查与宣传居民和社区中节约资源、可持续消费方式的先进经验,帮助家长和社区制订节约型家庭与社区的建设与实施方案。

  3、要求教师在课堂上结合教学内容讲述节约问题。要让学生了解我国和世界资源、环境被破坏的严重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等,政治、语文等课程自有可讲的内容,数学也可在应用题中放入节约问题,政治学知识课程更应讲解一些节约和环保的措施,分析一些劣习造成的危害等。

  4、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节约之星”(星即明星)活动,树立青少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榜样。

  交大民盟供稿

  尽快制订“上海市废旧家电和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随着当今世界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层出不穷的技术创新与持续膨胀的市场需求加速了电子与电器设备(简称EEE)的更新换代,产生出大量废弃的电子与电器设备(简称WEEE)。目前,全球每年大约产生1000-1800万吨WEEE,并且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WEEE已成为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废弃物之一。在全世界数量惊人的WEEE中,有7成进入中国。这些电子废弃物(以下简称电子废品)主要流向我国广东汕头、浙江台州等地进行资源化回收处理。

  电子废品中含有塑料、重金属、聚合溴化联苯(PBB)及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多种有毒有害材料,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与此同时其中含有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金属、塑料等)也是重要的再生资源,如能对其合理回收利用,不仅是对物质的再利用,而且有利于环境保护,从而推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以循环经济的理念,采用资源化回收处理电子废品,是解决当今世界电子垃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目前,本市的电子废品管理不够理想。电子废品整体处于无序回收状态,消费者手中的电子电器设备在完成使用功能后,有四个可能出路:二手市场、维修商店、回收人员、搁置。到达二级消费者手中和搁置的家电产品,在一段时间后还是会变成垃圾。而通过维修店和回收者到达拆卸者手中的电子废品,采用不规范且原始落后的方法进行拆解分类,有价值部分进行资源回收,其余部分作为垃圾随意丢弃。电子废品不规范且原始落后的处理方式,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与严重污染环境,而且也对二级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具体体现为:对电子废品进行分散且不规范的拆解,只提取部分易于回收的材料,而大量难以回收的有用资源被当作垃圾随意丢弃或填埋;电子废品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专门处理,特别是拆解过程中“三废”的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了危害;部分旧家电经销商利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和销售质量低劣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

  现在对于电子废品这一世界热点问题,德日等许多国家通过相关法律的实施以及相应回收体系的建立来加强对WEEE的监管,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详见附件2)。

  因此,我们认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采用资源化回收处理电子废品是解决电子垃圾的有效途径。现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制订“上海市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信息产业部分别提出了《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对废旧家电和电子废品的界定、归口管理、资质认定、地方政府职责、环保污染防治要求以及罚款均有规定,而上海尚没有制订相应的地方法规。因此,希望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上海市废旧家电和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2、组建交投回收三级网络体系。将电子废品交投回收体系分为点、线、面三级立体网络,根据回收来源采用不同的方式扩展回收领域。点(一级网络):由各个废品交投站回收居民的电子废品,然后交由有资质的电子废品专业处理公司集中处置。线(二级网络):在若干个行业设立分中心,这级网络主要覆盖到工厂企业的电子废品。面(三级网络):在各个区县设立分中心,集中回收一些无法由一级网络覆盖到的一些电子废品,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电子废品等。在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后,再行完善与健全。(详见附件1)

  3、建立生产责任延伸(EPR)管理系统。我国的生产责任延伸管理系统组成有信息产业部、EPR协会、地方政府、制造商、消费者、回收处理厂、运输公司、储存站和三级回收网络等,各担负着相应的职责。生产责任机构(PRO)是经政府在法律规定中认定的EPR机制执行的组织机构,是一个以电子废品“回收、处理及再利用”体系为原则运作的管理机构,由制造商、进口商、运输公司、回收处理公司、消费者等组成,参加者享受一定的义务和权利。电子废品回收处理管理信息系统(EWFM)则是一个整合EPR组织各方信息的管理平台,它集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分析预测于一体,从而实现电子废品回收管理的信息集成化,决策智能化;还能对电子废品回收管理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并分析,便于进行决策,同时也能输出报表为各级组织机构提供更加直观的依据。(详见附件1)

  李光明、邓华龙等供稿

  

  附件1:电子废品资源化回收运营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

  (1)组建交投回收三级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废旧电器回收是以旧货市场、小贩、拆卸作坊和垃圾回收站为主,正规回收渠道的效率很低。而畅通的回收渠道是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立体交投回收体系。

  采用在目标市场和特定区域内集中优势力量尽快占有比较大的份额的回收策略,按照“政策执行-相关协调-签订协议-加强监督”的思路,提出将电子废弃物交投回收体系分为点、线、面三级立体网络,根据回收来源采用不同的方式去扩展回收领域。

  点(一级网络):由各个废品交投站回收居民的电子废弃物,然后交由有资质的电子废弃物专业处理公司集中处置。

  线(二级网络):在若干个行业设立分中心,这级网络主要覆盖到工厂企业的电子废弃物。

  面(三级网络):在各个区县设立分中心,集中回收一些无法由一级网络覆盖到的一些电子废弃物,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电子废弃物。

  在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后,分别进行逐步完善与健全。如加强一级网络与各个废品交投站的密切关系,杜绝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子废弃物通过非法途径流失的可能性;防止二次污染。二级网络能扩大行业交投分中心的数量,使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深入到更多行业,争取覆盖或最大限度地覆盖到各个行业间。三级网络将分散的各区县的交投中心,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形成数据信息流对接,使得交投工作能够高速、简洁、有效运转。

  (2)建立生产责任延伸(EPR)管理系统

  1)中国EPR组织产业链中各组织的职能:

  信息产业部:制定EPR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分析电子废弃物处理动态数据信息,提出后续指导性政策意见。

  EPR协会:回收处理系统运作的核心,不仅掌握电子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信息,还负责收集和整理生产商和进口商投放市场的产品信息,以便核算和制定处理费用标准,对照信息产业部和相关政府法律法规,检查产品回收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配套法规,为废弃物回收处理提供便利。

  制造商:加入EPR体系,负责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工厂,征收和支付费用,上报回收处理业务信息。

  消费者:支付一部分处理费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退回电子废弃物。

  回收处理厂:按专业分工,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并上报业务信息。

  运输公司:根据合同进行电子废弃物的运输,并上报业务信息。

  掩埋公司:负责电子废弃物的掩埋。

  储存站:负责各主要区域电子废弃物的临时储存。

  三级回收网络:负责向各地方的消费者收集电子废弃物。

  2)生产责任机构(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s, PRO)

  

  

  图1  EPR组织流程PRO机构是经政府在法律规定中认定的EPR机制执行的组织机构,是一个以电子废弃物处理“回收、处理及再利用”体系为原则运作的管理机构。PRO机构由制造商、进口商、运输公司、回收处理公司、消费者等组成。制造商采取自愿的原则加入PRO组织,加入者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制造商要加入PRO组织,制造商承担处理费。PRO机构还承担起管理EPR机制中的专项资金的任务(如“征收处理费”、“回收费”、“处理再利用费”等),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3)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信息系统(EWFM)

  EWFM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整合EPR组织各方信息的管理平台,它集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分析预测于一体,从而实现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管理的信息集成化,决策智能化。该信息系统平台能对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管理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并分析数据,便于进行决策分析,同时也能输出报表为各级组织机构提供更加直观的依据。

  

  附件2:世界各国对电子废品的管理

  对于WEEE这一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许多国家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施以及相应回收体系的建立来加强对WEEE的监管,进而推进电子废弃物资源化进程。如,1992年10月德国颁布实施的《电子废弃物条例》规定:电子产品制造商和零售商有责任回收电子废弃物。1990年奥地利制定了灯具及白色家电回收再利用法,1994年3月提出电子、电器废弃物法草案。瑞典于2001年1月1日生效实施了电子电器产品废弃物法令。日本于2001年4月1日颁布的《家用电器再循环法》明确指明,将循环利用作为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根本途径。欧盟历时5年出台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更成为了电子及相关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两个指令都要求电子、电器制造商对其产品的污染问题承担责任,并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达到RoHS指令要求,已经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必须履行WEEE的回收责任。这些法律法规旨在全过程控制和管理WEEE,一是力求达到WEEE的减量化并加强再利用和资源化工作,二是促进电子工业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设计à生产à销售à使用à废弃à回收)对环境的重视与保护。

  

  

  关于提升上海城市建筑品质的建议

  

  建筑全息反映城市精神,一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和发展征候与其建筑文化的整体面貌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上海有自己独特的海派建筑文化,城市包容性、创造力和理性精神的象征以城市中不同时期的建筑为物质载体得以延续和发展,以城市中人们的集体记忆、文化定位和审美价值取向为精神内核得以显露,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

  但目前我们在城市保护和建设上还存在不少问题:

  1、上海在1986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许多近代建筑都是我们城市文化的宝贵资源。外滩万国建筑群、淮海路南京西路等处的里弄石库门、城隍庙豫园的修缮和保护,对有历史意义的单体建筑挂牌标号,对老工业基地的保护性开发和创新性利用等等,都是上海市政府卓有成效的重点项目。但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症结,认为只要在建筑上挂块牌子就完成了保护工作,而无知的“保护”又可能成为变相的“破坏”。

  2、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改善了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但也失去了城市生活的历史记忆空间及邻里人脉关系,社区壁垒的形成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不一致。

  3、与外滩隔江相望的陆家嘴商业建筑群是中外建筑文化交流的结晶,体现了上海人传承城市精神的意识和作为。然而其中也有着明显的复杂与矛盾,一些楼体盲目拔高,竞相攀比,建筑之间缺乏主次衬托和相互对话,显得整体紊乱,不甚协调。

  4、目前城市建设上存在盲目追求外表上的新奇怪异、奢侈花费和形式主义的现状,而我们提倡的追求卓越,是实质的卓越,包括怎样节约能源、保护资源、运用生态手段、从行为方式的变化来探求空间塑造和技术表现力等等。

  5、上海10多年来所建高层建筑在数量上甚至超过了美国太平洋沿岸主要城市高层建筑的总和,过量的高层建筑将为给城市带来诸多负面问题,虽然上海近年来出台了对高层建筑的抑制政策,但是对已经造成的高层负面问题和未来隐患尚缺乏系统的应对策略。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城市遗产的传承保护

  1、制度方面

  (1)、成立常设的“城市形象保护与塑造评议委员会”。成员为政府主管官员、学者、规划师、建筑师和艺术家,该委员会对与城市遗产保护相关的建设和修复项目的评判,以及周边重要新建筑的建造具有法律、法规上的权威性和审议权,从而与决策和执行机构应形成权力制衡关系。

  (2)、政府可制定法规,定期向公众免费开放城市建筑遗产,设立“上海城市文化遗产日”。并建议将此前的每年一日改为每季度一天,让观赏城市遗产这样的活动融入市民的都市生活。

  (3)、加强立法并严格执法,向一切违反建筑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不搞任何人为的例外。特别要加大对历史风貌区内新建筑的监管力度,对商业投入的补偿要坚决采用容积率转移的方式。

  2、教育方面

  (1)、在相关高校设置城市遗产保护的学科专业,建立遗产保护与利用研发中心和保护技术培训基地,以期服务上海,影响全国。

  (2)、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中的城市遗产保护节目这一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建筑遗产常识以及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从而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3)、对高校校园内现存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挂牌宣传,其历史意义由学生传承发扬,使上海的历史深入人心。

  3、研发方面

  (1)、对外滩建筑风景线的纵深街区及其老大楼进行保护性改造的专题研究。研发的目的是进行外滩纵深的保护性改造,提升其在上海城市生活中应有的文化地位和作用。

  (2)、对杨浦滨江旧工业区进行保护性改造专题研究。中国近代最早的自来水厂、火电厂、煤气厂、棉纱厂等都在这里,是中国近现代文明的重要纪念地。研发的目的是在未来将其建成融教育与观光为一体的工业文明博览带。

  二、关于新建筑的规划建设

  1、区段标识。通过规划导则、城市设计以及一些特殊的要求,形成地区或地段可识别的标识系统,为上海城市面貌多样变化中的有序和谐创造条件。

  2、高层应变。建议有关部门着手研究高层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减灾防灾应急系统问题,制定不同级别的应变预案。

  3、和谐社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立项研究欧美城市社区各阶层混居的模式,即在所谓“高尚居住区”或招商开发的地段内,按一定比例为包括原住户的低收入人群建造一部分经济适用住宅,并帮助建立多样的社区服务业,缓解和弥合由阶层分化造成的社会矛盾和文化断层。

  4、“安居”质量。远离中心城区的市民在工作、交通、医疗、教育、文化设施等方面承受着切身利益上的损失,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专项研究的力度,把综合生活质量的各项内容指标化,争取逐步解决“安居工程”问题。

  三、关于市民社会的环境塑造

  1、亲民空间。在更多的建筑空间中开辟公众领地,不仅是公园、娱乐、博物馆、商业、餐饮场所中,甚至在公有、私有团体的建筑以及政府办公地点,也可考虑适当设置向大众开放的会堂、礼堂、图书阅览等公共活动空间。这些亲民空间可供城市居民、观光者、过路人使用,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一种象征,也是建筑文化对城市精神的具象表达。

  2、开放领地。将绿化和公园溶解进城市的每个角落,努力达到城市在绿化中、城市在公园里的效果,可以让部分单位和私人的绿化对公众开放。之前我们尝试的高架下的绿化由于光照等条件限制,并不成功,建议将高架下的空地作为城市景观创作的园地,参照曼哈顿DUMBO将空间廉价出租给艺术家的范例,吸引艺术家来此发挥。

  3、老龄家园。以往郊县为主的老人福利院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建议在城市的各个街区和居住社区,建造一批较高水准的老年公寓,并带动相关的服务产业。

  四、关于世博会建设

  上海将于2010年举办的世博会,是一个在建筑领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国策,向人类社会展示中国提倡保护资源、节约能源和可持续的都市发展战略的绝好时机。建议有关方面推出世博规划建设和建筑及环境设计的实施导则,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内涵进行前瞻性诠释;对场馆区建设的可持续方式进行示范性引导;对历史建筑遗产的再生利用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对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严格要求。以此作为世博会垂范未来的建筑闪光点。

  常青供稿

  

  

  关于弘扬海派文化、传承沪语特色的若干建议

  

  当今世界各国都把文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力量”。作为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战略举措,上海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就必须加大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力度,就必须弘扬海派文化。而作为海派文化载体的沪语的保存、保护、传承工作,应该摆上我们的议事日程。

  一段时期以来,随着国家推广普通话政策的持久进行和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迅猛发展,曾经是上海人引以为骄傲的上海话正日益面临尴尬:会讲上海话的上海人,讲上海话的机会越来越少——大批外地人员和海外移民移师上海,走在大街上还非得说普通话,否则人家听不懂;我们的下一代不愿说、不会说上海话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我们的学校严格规定在校只能讲普通话,讲上海话要受到批评,致使我们的孩子越来越不习惯讲上海话了。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随着上海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上海人学习英语的热情迅速高涨,特别是家长对孩子掌握英语的期待几近“疯狂”。在学“双语”的热潮中,上海人对英语的重视远远超过母语,而对母语中普通话与本地方言上海话这对“双语”的掌握,却表现冷漠。上海话已到了必须拯救的时候了。我们认为,无论上海城市发展到何种程度,沪语在弘扬海派文化、实现上海历史性跨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都是无法替代的。

  一、保存、保护和传承沪语的重要性。方言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沪语的发展是随着上海城市地位的不断上升而成为具有一定优势的地方语言。上海方言是海派文化的载体,承载着海派文化的人文精神和文明风貌。方言是一个区域内原住族群的天生纽带,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有声“胎记”。乡音有着无比的魅力,它唤起的是乡情和亲情。它能让远离祖国的游子听着乡音忆旧;能让上海的年轻人,从上海方言中学到上海的历史,并在潜移默化中继承了上海的本土文化;能让外地来沪人员充分领略上海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精神。上海方言还与文学、艺术、民俗有着密切关系。上海过去和现在依然存在的各种地方戏曲的民间说唱、浦东说书、南汇锣鼓书、崇明山歌剧、青浦田歌等,都以上海方言为载体,它们对展示和凸显上海的本土文化特色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没有了上海话和吴侬软语,很难想象,这些地方戏曲和民间说唱还能生存下去。

  二、保存、保护、传承上海话与建设多语多文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应当存在和使用各种语言,包容和吸纳各种外来文化的因子,但构成城市主色调与最重要色块的仍应是丰富而感性的本土特色、中国特色和东方特色。这是上海在文化上屹立于国际舞台并区别于其他国际城市的特色所在。传承上海话是体现和展示多语多文化之中本土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汉语的规范问题,并以“推广普通话但不消灭方言”为指导原则,提出要正确处理文化的主体性与多样性关系的要求。推广普通话,不是以牺牲上海话为代价的。普通话和上海话是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的关系。许多上海地方文化的精华瑰宝正是沉淀于上海方言之中,不可替代;上海方言又在以其丰富的词汇和极强的表现力,丰富着普通话的词汇宝库;而普通话的规范语法也正在不断地整合着上海方言。因此我们说,在坚持语言文化主体性的同时,尊重语言文化的多样性、重视地方语言的发展,是语言发展的规律。

  三、不断发展演变的沪语亟待整合和规范。语言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上海话在“杂”、“新”的发展过程中,变化速度之快已成为吴语地区之冠,因此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状况。比如19世纪中叶,上海的城厢话有8个声调,到20世纪中叶,上海市区大部分人的发音只有5个声调了,但还能找到6个或7个声调;上海话在许多方面已表现出弱化的趋势,预计到本世纪末,上海话的一些主要特点将消失殆尽;一些新上海话,读音吐字怪诞,不时还夹杂着“时髦”的让人听不懂的俚语,简直难以入耳。因此,保存、保护、传承规范而又高雅的上海话,已是刻不容缓。

  民盟市委曾组织专家学者就沪语保存、保护和传承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了题为“传承沪语特色,弘扬海派文化”的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立即引起中共上海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在调研报告上批示,要求将保存、保护、传承沪语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近半年来,上海的主要报刊相继发表了有关专家的文章,电台、电视台播出了相关的节目,一些高校、中小学也开展了一些活动。市教委已将“侬阿晓得伐?”的课文,收入新编的六年级语文拓展教材之中。保存、保护、传承沪语,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但是,我们认为,保存、保护、传承沪语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应该有一个长远的、整体的规划,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存、保护上海地方方言的工作,应成为上海“十一五”规划中的一个重点科研项目。政府应支持和资助语言研究机构、社科院、高校的语言专业等部门作相应的沪语研究、开发及规范化工作。应尽快启动“上海方言保护性调查研究工程”,尽快将今天还在通行的、上海城郊各地的上海话“原汗原味”地保存下来。选定最有代表的地区和发音人,分别录制音档,制成光盘,把上海地区方言的基本面貌用声音的形式保存下来;绘制方言地图;撰写方言调研报告,以声音、地图、文字的方式较完整、详细地将上海方言保存下来。

  二、政府应支持和资助使用沪语的文艺团体,如沪剧团、滑稽剧团等。可考虑恢复或重组方言话剧团,通过文艺形式来传承沪语。

  三、上海的出版部门应研究和不断了解沪语的研究成果,通过出版物来宣传和扩大沪语的影响。

  四、上海的旅游部门也可适时地开设“沪语旅游”专线,并要求自己的员工除了讲普通话和外语外,还应能讲一点标准的上海话,让更多的中外游客了解上海的历史和现状,提高他们对上海本土文化的兴趣。

  五、在公交车上,除用普通话、英语报站外,还可增设上海话报站;“114”查号台也可参照这样的做法。

  六、文广影视局、文广集团应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目前广播、电视方言节目中沪语的规范水平和节目内容的文化品位;进一步重视沪语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制作以及质量的审查;进一步增加电台、电视台沪语的节目量,增加播送上海话戏曲曲艺节目,增设上海话新闻、天气预报等节目内容;开播学说上海话节目,坚持做好上广电台原有的《谈天说地阿福根》沪语节目,将东广电台《阿拉上海人》、新闻频道《新闻坊》栏目,改用沪语播出;切实解决好电台、电视台沪语编辑、沪语主持人、播音员后继乏人的问题;条件成熟时,可开设用沪语播放的专门频率和频道。

  七、结合“树民族主义的魂,立爱国主义的根”的学生德育工程,结合“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的塑造和培育,积极探索并实践学生学习和使用沪语的方法和途径。如在中小学生的课本中,加入沪语的范文及其它文艺作品;开设相关的沪语课程,按新课标板块模式,将上海方言列入选修课,加大对沪语戏曲、曲艺特色学校和沪语特色班的支持力度;依托校外的教育机构,开展关于沪语戏曲、曲艺的艺术教育,切实保护和传承好上海方言和地方文化特色。

  周自翔供稿

  

  

  关于上海建设国内保险市场中心的建议

  

  保险业是三大金融行业之一,具有经济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基本功能。当前,我们金融保险业正处于大发展时期,今后10年—20年是我国金融资源迅速增长、集聚、整合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加大辐射能力的关键时期。建立全国性保险市场中心,对于我国保险业提高效率、推动金融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上海保险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更是走在前面,具有加快发展的客观条件。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上海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首先,上海具有成熟、完整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保险市场中心必不可少的条件;其次,上海有广阔的经济发展腹地,对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日益强大的辐射作用;再次,上海保险业的开放程度高,更为规范;最后,上海保险业面临一系列发展机遇: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设立、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等等。当然,在建立保险市场中心的道路上,上海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建立保险市场中心的进程受我国的金融体体改革速度的制约;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相对低下,金融保险资源存在分割等。

  为此,对上海建立我国保险市场中心,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政府牵头成立指挥小组,协调上海市保险企业、监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关系。建设保险市场中心是一项涉及到众多部门、众多环节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当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市金融办、央行上海总部、保监局、保险公司等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上海建设保险市场中心的协调与支撑工作,为建立保险市场中心提供制度与政策支持。

  二、积极关注和推动《保险法》的修改。目前国家已着手对《保险法》进行修改,我们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机会积极推进《保险法》的修改和完善。

  三、积极利用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开展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成立,表明中央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没有动摇,上海必须抓住机遇,利用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制度创新,把金融改革试验权落到实处。鼓励保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四、培育多层次的保险市场体系,完善保险市场主体建设。培育健康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和健全发达的保险市场功能,集聚各类保险机构和承保资本,是上海建设我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基础。培育保险市场体系。要逐步完善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为做大做强注入新的活力。稳步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类型,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

  五、继续吸引和鼓励建立再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再保险是健全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海建立再保险市场中心,对于上海形成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心意义重大。再保险中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国再保险业同国际再保险界的联系从而缩小差距,而且有利于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六、培育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建立上海保险业人才高地。上海要大力实施保险人才战略,鼓励保险监管机构和各类保险机构选择上海作为人才培训基地,努力将上海建成保险人才培训中心。以吸引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保险人才积聚上海。

  七、以上海经验为基础,推动全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上海已经在征信体系建设、保险中介机构评级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今后还要逐步形成以信息为基础、以信用为标准、以评价为依据、以制度为保证的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形成。有针对性地解决保险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社会监督。

  八、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合作,培养保险业发展腹地。上海要成为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心,和长三角的融通将势在必行。要认真思考如何根据经济的互补性,做到与“长三角”地区保险业的发展联动、信息联动、监管联劝、业务产品的创新联动、保险理论研究联动,积极开拓全国市场乃至越南等国的新兴保险市场。

  九、探索与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联动发展,强化与港、台保险业的交流。上海要确立中国保险市场中心的地位,就必须和一些经济和金融较发达的城市所形成的保险市场中心联动发展。上海还要借助沪港台合作契机,加强与港台保险业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竞争力。沪港台三地互动,共同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

  郑韶供稿

  

  

  关于上海工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上海工业开发区是上海经济增长的动力源,目前已经形成了国家级、市级、区和区以下的多级开发管理体系。其中国家级工业开发区5家,市级13家。近年来,工业开发区的经济指标不断攀升,成为全市工业的重要支撑点和发展动力源。而国家和市级工业开发区已经成为六大支柱产业的核心区、配套产业链的积聚地和“双优”环境示范区。

  一、归纳上海工业开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在我国,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工业开发区的法律体系。由于法律地位欠缺,使得投资软环境缺乏长期稳定保障。尤其在土地审批和企业注册过程中,监管执法不严造成了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

  2、由于我国各级各类工业开发区归口于不同部门审批管理以及考核开发区领导主要依赖“引进外资”、“工业增加值”等单一的外延指标,结果就造成了“无序竞争”、“降低了产业的集聚效益”、“不利于市里统一管理和协调”和“开发区互动效应不足”、“经营水平离散度大”、“金融风险高”等等诸多问题。

  3、市政府于九十年代初推行了“三个集中”政策。十多年来,“工业向园区集中”遇到了很大阻力。主要原因是开发区牵扯的利益主体多,关系难以理顺。在工业开发区的目标是继续定位于改革排头兵,还是定位于实施城市产业布局、保证经济发展这一关键问题上,各相关部门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澄清。

  4、监管执法不严造成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和“注册”两块上。有的工业区在只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不办理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用地,造成了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用地现象。在注册方面:为了完成招商指标,招商部门往往帮助企业虚报注册资金,更有一些工业区将乡镇级工业区对外宣传成“市、区级工业区”,侵害了企业利益,更破坏了政府信用。

  二、上海工业开发区的发展思路

  1、工业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要坚决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多作贡献。

  2、工业开发区要为上海发展战略服务。具体而言,工业开发区是城市产业发展的载体,首先要为城市产业战略服务。上海的城市目标是建设“四个中心”和“世界城市”,其产业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工业开发区的功能要为“两个优先”服务,它的规划和开发要服从城市经济发展战略远景规划,服从市委市府给它的区县功能定位,从而它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需要由市里统一协调、安排。

  3、工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首先要“有法可依”。上海要进行地方立法,对开发区的法律地位和其管委会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开发区的长期、稳定发展。

  4、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和不同水平的各类开发区,在管理体制上要区别对待,探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工业开发区有效管理的关键是严格规范土地管理权,节约高效地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业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创新工业开发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1、土地管理模式的创新。

  首先,工业开发区土地管理模式要从产权制度层面进行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当前工业开发区土地供给制度改革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从而为确立土地储备交易制度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工业开发区土地管理模式还要在操作层面进行创新。一是把经审批征用的工业开发区土地统一纳入到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由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政府进入土地供给一级市场的代表。开发区土地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招标拍卖,竞标成功者成立开发公司,严格按照政府的产业规划对工业开发区进行开发。二是工业开发区由政府成立管委会具体负责开发。政府把土地无偿划拨给工业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对土地进行初步开发后,再招商建立“园中园”,由“园中园”按照工业开发区的总体产业规划负责具体的招商引资。

  2、招商引资模式的创新

  上海市工业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模式应该是结合国际一流园区的经验和上海园区经济发展实际水平的模式。首先,工业开发区应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软环境包括外资政策,政府提供服务、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努力提高政策透明度,提高工业开发区员工的服务素质。其次,改善市级工业开发区的投资硬环境。建设一个适合于外资项目生存发展的投资生态环境。第三,建立统一高效的招商平台,优化区域整体招商形象。第四,通过网络平台和职能平台共享招商信息。

  3、园区管理模式创新。在现行开发体制下,需要通过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来弥补政府开发的“先天不足”。就是把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利益与开发区所在地“区政府”进行适当的分离,管委会由市政府直接任命,对市政府负责,代表市政府对园区进行统一开发管理。

  在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为了保持开发区的政策优势,并进一步从产业政策、区域开发政策、体制创新政策层面上重点支持工业区在产业升级、体制创新、扩大开发上增创新优势。政府要为开发区管委会“正名”。在开发区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开发的模式下,让管委会在进行土地征收、管理、开发过程中“有据可依”。当前,以清理、整顿违规工业开发区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正在进行,上海可以借此机会,对经清理的开发区土地统一储备,以备将来统一开发使用。

  2、上海工业开发区之间恶性竞争的基本原因是各个开发区都制定有自己的优惠政策。为避免恶性竞争,必须由市政府确定统一原则对各类优惠政策加以清理。与此同时,应以激发区县政府的积极性为目标,对开发区的财税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

  3、日前,上海按国家规定清理、整顿违规工业开发区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对于清理出来的工业开发区土地应分别处理。对还没有进行“七通一平”的违规工业开发区土地要进行回收,复耕后重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对已经实现“七通一平”并且无法进行复耕的违规工业区土地,政府可以把土地收归市里,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留待以后开发使用。

  4、创办工业开发区的实践证明,赋予开发区较大的经济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开发区在管辖区域内自主进行改革创新,是促使开发区较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区域内的统一管理,并不排斥上级领导机关对开发区工作的指导、监督,但这些工作应该是从宏观上、战略上和政策上,而不是具体的、事务性的领导。

  5、作为经济载体的工业开发区,其“管委会”适宜走“小政府、大中介”、“小管理、大服务”的管理路子。强化为企业服务的“中介职能”,防止政府行为扩大。使行政管理以最小的投入获和最大的效率。

  6、建设高素质的开发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是开发区事业不断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开发区内要尽可能体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小环境,使开发区既出“建设成果”,又出“人才成果”。要形成选优用优、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

  综上所述,工业开发区管理体制从短期看,集权式管理机构可以取得较高的经济增长效率;从长期看,建章立制、依法办事的保障约束机制和开放式的管理机构才是真正保证长期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郑韶供稿

  

  

  规范本市畜禽屠宰和监管的建议

  

  目前,发生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禽流感给我们敲响了防控动物疫病加强食肉卫生的警钟,而规范畜禽屠宰不仅能保证人民的食肉安全,还能减少人畜(禽)共患疫病的传播,并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意义很大。

  现我国农业部法定的动物疫病有116种之多,其中,常见危害较大的人畜(禽)共患病计30多种,包括猪、牛、羊和禽类。由于无序屠宰引发病疫传播,造成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上海作为一个开放型的国际城市,应把规范畜禽屠宰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近年来,市政府对规范畜禽屠宰做了不少工作,如生猪屠宰点已从1998年前的400多个,经大力整治已压缩到目前的32个。但是,按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人民对肉食品卫生要求的新形势,本市的畜禽屠宰工作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是畜禽屠宰法规欠完善。现有法规仅偏于猪、牛的屠宰而忽视其他肉食动物,尤对羊、兔及禽类动物私屠滥宰的取缔缺乏法律依据。二是规划布局存在局限性,对猪、牛外的动物屠宰均未作规划、布局。三是执法主体不清,专业管理机构缺位。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已7年,但本市尚未设置畜禽屠宰管理机构,未见肉品品质检验和执法检查队伍。四是现有的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和技术要求偏低。多数厂(场)设施简陋,工艺不规范、检验检疫检测不能完全达到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和环保标准;代宰比例过高,检验标准偏低,少数不能达标的厂(场),年屠宰量达几十万头以上。五是检疫机构设置的问题。如形式不统一,有自检、委托检疫、驻场检疫等;又如检疫设施老化,生猪瘦肉精检验等肉品品质检验不规范;还有专业队伍总体业务素质不高等。六是畜禽私屠滥宰现象不能有效遏制,市场准入存在漏洞。部分区(县)仍存在猪、牛、羊私宰,鸡鸭等禽类的私宰更为普遍,私宰场所往往隐藏在监管缺位的偏僻农舍、废弃仓库等,私宰来自农民自养的猪、羊、禽、被淘汰的乳牛和耕牛以及病死的畜禽等。

  上述问题对本市动物防疫、人民的食肉卫生和环境带来显在和潜在的危害。为改变目前现状,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本市畜禽屠宰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尽早制定畜禽屠宰加工和流通技术规范,把定点屠宰改为屠宰许可,使畜禽屠宰管理有法可依;制定肉类市场准入法规,禁止病害、注水肉品入市。

  2、全面制定本市畜禽屠宰布局规划。根据现有畜禽屠宰厂(场)情况,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合理布局规划,如重点扶持规模化屠宰厂,使屠宰厂逐年减少、盘活清真牛羊肉公司国有资产,提高活牛宰量,方便有关部门监管、肉类自给率达到35%,其余部分引进外省市品牌肉类等。

  3、加大对畜禽屠宰加工的整治力度。有关部门应按国家和本市已有的法规和标准整治生猪屠宰场,对不能达标的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关闭小型屠宰厂(场)。

  4、建立畜禽屠宰的管理机构和执法检查队伍。对畜禽屠宰和肉食流通进行全程监管,遏制病害肉和注水肉入市,大力推行HACCP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认证,做到管理信息化、卫生安全控制体系化和员工高素质化;加强对各区(县)乡(镇)村的肉类市场监管,建立长效监管的工作建制。

  5、建立专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培训教育规划,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政府食监部门应加强对生猪瘦肉精残留的源头和流通环节的调研,制定涵盖宰前临床检验、尿液采集、抽检、检测试剂、检验规程、报告、处理等全过程的“生猪瘦肉精检验技术规范”,保证人民的食肉安全。

  6、构建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管格局。严格市场准入的安全管理,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的两级管理体制,杜绝私屠滥宰,以日常监管为主,严控私宰源头和流通渠道。

  林荣泉供稿

  

  

  关于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的若干建议

  

  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转换,上海曾经产生过高达百万人的下岗群体。“4050”渐行渐远,“2030”又接踵而来,上海始终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近十年来,中共上海市委、市府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培育市场机制、积极促进就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历经“企业内下岗分流”、“再就业服务中心”、“向劳动力市场过渡”三个阶段,以及以购买公益性岗位、建立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托底等措施来扶持弱者、促进就业,并建立起“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个保障制度相辅相成,兼顾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体现了一次分配关注效率,二次分配关注公平的原则,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困难方面,发挥了尤为重要的作用。

  以三口之家的低保家庭为例,夫妻双失业,外加一个就学的孩子,这个家庭每月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险金900元(每人300元);家庭中有16岁以下、60岁以上人员的可享受每月40元的粮油帮困卡;孩子读书可享受教育救助:小学每学年400元、初中每学年600元、高中(长宁区)每学年500元、大专以上(长宁区)每学年2000元到6000元不等;逢年过节还可申请临时补助(不低于200元);遇大病重病可享受医疗救助;如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每户可享受每月最低480元的廉租房补贴等。

  上海现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受到了低保对象的普遍欢迎。平心而论,在国家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低保能做到这样的水平已很不容易。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现行的低保制度的设计思路和救助标准,虽然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但不足以摆脱贫困。

  据亚洲银行专家组测算,我国35个城市中20余个城市的低保救助标准低于估计的贫困线,其中,不少城市的救助标准大体为当地职工平均年收入的20%~30%之间。上海如按年均职工收入2.4万元计,将低保各方面政策效应叠加计算,估计也就是40%左右。而国际上广泛接受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的60%。因此,对低保人员而言,惟有就业才能真正摆脱贫困;对政府而言,提供低保人员就业是减轻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行低保制度规范化的核心内容和工作重点。

  近年来,上海陆续在各街道(镇)成立公益性劳动组织,保持政府每年购买50万个公益性岗位的总量,用于对特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托底的重点放在享受低保政策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援助力度,促进他们就业。这样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促进低保特困人员再就业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人依赖低保制度,存在就业心理障碍。以长宁区周家桥街道为例。2005年,在贯彻落实长宁区政府促进低保人员再就业工作中,周家桥街道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是有48.9%的低保对象担心就业后,低保取消,家庭收入减少;有26.9%的低保对象隐性就业,他们不愿意通过正规劳务市场,不上交劳动手册,目的是为了同时获取低保和外出就业两份收入。他们算经济帐,有些人对工作挑精拣肥,甚至逐渐滋生了懒汉思想。街道安排他们就业,他们满口答应,一旦推荐上岗,就提出种种理由拒绝,或到岗后,不好好工作,就等着人家炒他的“鱿鱼”,回来继续吃低保。产生这些负面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由于政策配套不完善,低保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

  社保政策制定部门协调、沟通不够,造成“低保”制度与其它相关政策之间的矛盾,低保政策与再就业政策的享受主体享受补贴的底线接近;低保金额与一些在岗人员的最低工资相近;低保政策的叠加效应甚至优于再就业,使一部分失业低保人员再就业动力减弱;

  2、部分低保人员存在“就业不如待业吃低保”的想法。

  低保家庭中一旦有人上岗,就业工资低于低保金的,低于低保金部分由政府补贴,如达到或高于低保金底线的,三个月后,按政策规定将对该低保户实行“低保渐退”政策。他们一算经济帐,人辛苦了,时间付出了,经济上反而吃亏了。于是自然产生“就业不如待业吃低保”的想法。

  3、对低保人员的“资产调查”方法和手段有限。

  “低保”制度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资产调查”,由于目前不少人收入来源多元化,经办机构调查和核实缺乏法律依据,手段很有限;“低保”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交叉并行,缺乏统一管理。因此,造成对申请低保对象的情况核而不实,出现隐瞒就业、虚报冒领等现象。致使一部分低保人员产生“就业不如钻政策空子更轻松”的想法。

  我们认为,就业是低保特困家庭保证基本生活、摆脱贫困的最积极、最根本的保障,是治本之举。社会保障从根本上说,应该成为促进就业的强大基石和巨大推力,这样的社会保障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才会有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效应,才会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此建议:

  1、制定上海市的社会救助相关法规,对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的科学界定、个人申报的内容、调查取证的程序、“低保”与其他救助的关系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2、低保政策与劳动就业政策之间要加强协调,避免相互矛盾,相互制约。政策和政策之间应相互促进,以充分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在再就业的资金使用上,要统一计划和调配,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拉大低保与最低工资的差距。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减弱再就业工作的吸引力和低保人员再就业的内在动力。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适当调整政策。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4、在社会救助法律未出台之前,要加强“低保”准入的资格审查。为减少“低保”人员对“低保”制度的依赖心理,抵制虚报、冒领、骗保的错误行为,目前,我们可对“低保”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对低保人员可按年龄不同,实行“分类施保”。在低保人员中,16岁以下及60岁以上者;男性年龄在55岁以上、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上且有“丧失劳动力”鉴定书的;以及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应实行“应保尽保”,以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身体健康的低保人员,不实行低保政策,在其未就业前,实行与低保水平持平的临时或定期的生活补贴,与此同时积极帮助这些人员就业,减少他们对低保的依赖;低保人员就业6个月后,可取消该低保就业人员的临时或定期补贴,而不影响该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在就业能增加家庭收入的情况下,低保人员就业的积极性将大大提高;

  5、劳动用工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对就业者必须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对用工单位要加强用工监督,使隐性就业者显形,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以降低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支付水平,减少国家财政的负担。

  6、对再就业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合理确定再就业工作的收入标准和水平,合理确定再就业工作的考核方法和标准,以免造成虚假数据对决策部门的误导。

  7、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劳动就业的联动机制,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信息资源要共享,劳动保障网与民政局网络要联通,以及时掌握就业年龄段人员的失业、再就业的情况。

  8、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保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突出 “就业优先”的理念。以社会服务业作为吸纳低保人员再就业的主渠道。政府应不断健全“低保人员再就业”的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低保对象走市场化就业的道路。

  9、政府应着力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对那些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技能偏弱的低保人员进行免费上岗培训,以增强低保人员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沈海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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