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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底,上海提出了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街道进行试点。作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减少政府行为,鼓励社会行为、市场行为、互助行为,多种渠道培育社区民间组织,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等促进社区自治发展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社区服务是一项有待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大批专职、专业相适应的社区民间组织是具体承担由实施政事分离、政社分离而转移出来的职能的有效载体,能够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适应居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多方面需求。尽管现在社会各方面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性有了认识,但目前具体的机构运作仍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此外,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及在管理社区民间组织上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等现状,都严重阻碍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
因此,本文在总结社区民间组织应有功能的基础上,将着重研究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必需创造的环境,从而在政策、运作机制的设计上,研究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创造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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