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本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台盟上海市委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它的解决,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统计显示,本市目前共有360万农村人口,其中农业人口300万。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和本市的具体情况,上海农业要走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农业土地经营达到人均1公顷是比较理想的,按照全市310万亩的耕地面积来算,也就是说农业人口最好维持在30万左右,从300万到30万,农业劳动力转移任务巨大。

  虽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及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差距日益缩小,在目前255万的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已经实现非农就业的180万人。但另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还面临着三个难题:

  第一,本地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在剩余的近65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中,大部分缺乏技能、文化素质较低,还有相当一部分式因病、因残的生活困难农民。

  第二,就业稳定性较差。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上海每年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岗位约10万个,但即使在已经实现非农就业的180人口中,就业不稳定的现象也很严重,受经济发展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就业后又失业的情况屡见不鲜,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

  第三,受外来劳动力的冲击较大。上海郊区外来劳动力约有300万,其年龄、知识结构远远优于本地劳动力;另一方面,外来务工人员用工成本较低,企业逃缴、漏缴综合保险的情况非常普遍,而本地农村劳动力由于户籍在当地,容易管理监督,企业反而不愿用本地劳动力。据估计,本地农民在郊区企业(数字)用工总数所占比例不到15%。

  上海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转移富余农村劳动力是关键工作之一,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当从消化存量、稳定变量两个方面,以“就地消化、就近分流、加强培训、完善保障”为总原则,通过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两条主要途径,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具体建议为:

  1、进一步完善非农就业培训机制。

  当前,一方面是大批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城镇有不少工作岗位找不到熟练技术工人,两种现象并存说明仍然要大力推进农民技能培训。本市自2005年起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行每年5万人的政府买单的培训计划。建议在实施的时候要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将就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定向输送相结合,开展“储备性培训”和“订单式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本市农民的就业竞争力。

  2、以各类园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郊区企业最低工资和应缴保险费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为维护已就业劳动者的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遵守最低工资线以及缴纳综合保险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在各种园区里面的企业,缩小由于工资和保险费用等人为因素而造成的本地劳动力与外地劳动力的成本差距。

  3、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配套支持政策。

  早在2003年上海就已经率先将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并实行就业服务与就业优惠“两个相同”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做深、做细,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失业登记政策,例如,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没有非农就业岗位、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劳动收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统一的失业登记,农村就业对象进入“万人就业项目”等等。

  4、深化农产品加工,进一步挖掘农业业前、业中、业后消化劳动力的潜力。

  农产品深化加工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在以食品工业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美国、法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生产产生了大量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中和产后部门,这些部门所吸收的就业甚至大于农业生产部门本身。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农业产前部门就业的劳动力占农业食品系统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11%,产中部门占14%,而产后部门占到了75%。相比而言,我们对于农产品深化加工还重视不够,今后应加大根据各郊区情况,鼓励专业合作化组织或企业就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使其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5、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都市型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

  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多的特点,在融资、管理、运作等方面对郊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鼓励来料加工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都市型工业的发展,通过面向社会征集上海农村传统的手工制品,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有效解决农村中最不具就业竞争力的那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6、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还是农村居民的生活保障,对于迁出农民来说,放弃土地就意味着放弃保障。由于当前农民的土地产权流转受到严格限制,转移农户土地收益权不能体现,对农村人口城镇化产生了粘滞效应,造成了大量的两栖”农民,形成了人口城镇化的反拉力,也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反复性较大,因此,研究建立农村土地产权的分割流转机制,如何使农民充分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如何鼓励并引导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并向经营大户集中,促进一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向城市转移,是真正彻底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提。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Shangha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