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崇明生态岛区建设 政协上海市崇明县委员会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帮助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崇明自1958年划归上海管辖以来,一直是上海大都市偏远的郊区农村,在长期二元体制下,始终落后于上海整体发展步伐。如何使这一块占上海五分之一面积,保持着良好生态环境的土地跨越城市与农村的鸿沟,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与上海大都市的一体化发展,不仅是崇明三岛70万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上海21世纪发展的战略需要,更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同时,在崇明县域范围内,也存在着城镇与农村的二元结构差异,因此,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样显得十分重要。为此,崇明县政协从实现现代化生态岛区的战略目标出发,就如何调整崇明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困难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崇明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上海其他地区相比,由于地理、区位原因,交通不便,发展速度明显滞缓,差距呈进一步拉大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标准,崇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等多项指标尚未达到全面小康标准,是全市唯一不是“全面小康”的地区。现阶段,崇明正处于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阶段,能否坚持城乡一体化要求,形成科学、全面、可持续的发展格局,具有极端的紧迫性。崇明县委、县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基础工作抓起,全力推进崇明向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岛区的跨越式发展。但现阶段的建设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矛盾。这些困难和矛盾,也是崇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现实问题。

  (一)规划尚未配套,目标尚未完全明确

  崇明三岛联动发展功能定位已经明确,但三岛联动的总体规划尚未最后确定,以此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也尚未形成基本思路。全县上下对什么是城乡一体化,如何按照崇明三岛联动发展功能定位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目标尚未真正明确,低水平投资建设情况仍时有发生。

  (二)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城乡收入差距明显

  崇明农业还处于传统农业阶段,农业科研水平低下,尤其是形成现代生态农业的关键技术还有待突破,农业科技人才严重短缺,农业劳动力素质较低,尚难适应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取向。就农业产业化而言,现有农业企业总体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作为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明显薄弱。2004年,崇明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4.96亿元,只占全县GDP总量的18.9%。而崇明农村从业人员有29.8万人,约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50%,直接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2.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42.6%,农业劳动力比重较城市化标准存在明显的距离。农业生产方式基本上以传统农耕方式为主,远未形成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态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偏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2004年,崇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81元,尚未达到6000元的全面小康标准,与全市7727元的平均水平有近2000元的差距。而纯农户人均收入仅为2000元左右,还处于“温饱”和“总体小康”水平之间。农村低保户数,2004年以年收入低于1980元计为14579户,2005年以年收入2340元计为16109户。

  (三)产业发展限制重重,资金支撑能力薄弱

  因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崇明始终维持着较高的第二产业准入标准,本岛企业运营成本也相应提高,使得第二产业逐步萎缩,新增长亮点明显缺失,由此波及税收和财政的增长。2004年,崇明全县实现增加值79亿元,仅为全市的1.1%,人均13053元,仅为全市的23.6%。前阶段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生态林建设,但由于林地中禁止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政策限制,使生态林养护资金短缺,土地流转资金周转将有可能中断。其它适于岛屿经济的产业也因政策限制而无法开放。县、乡镇财力虽每年有所增长,但积聚速度难以突破,无力支撑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资金需求。

  (四)政策瓶颈难以突破,“三个集中”举步维艰

  《承包法》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30年不变,2004年初国家开始统一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使“三个集中”所需要的园区、居住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更为突出,土地流转成本和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甚至部分农民要求收回已流转的土地。

  (五)城镇体系发育缓慢,失地农民就业困难

  到目前为止,崇明城镇化水平只有约25%,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县城城桥镇及堡镇、新河镇、庙镇三个主要城镇镇区,共集中人口10余万人,其余各类集镇20余个,集中人口少则1000人左右,多则2000-3000人,绝大多数人口散居在全县2600个规划农村居民点和实际存在的上万个自然居民点中。城镇和集镇主要沿交通主干道两侧带状分布,规模小、分布散、缺乏必要的纵深,经济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落后,向周边扩展的能力不强,接受城市辐射,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的能力极差,对城镇经济社会繁荣的支撑力和对城镇产业化及城市化的带动力十分有限。同时,城镇和集镇无论是外部形态还是功能内涵都几乎雷同,缺乏特色,基本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整体发育缓慢,无力承载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目前,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约8500人,近期生态林种植等生态岛建设项目中土地被征用或流转的农民中急需就业的17000余人,他们也只有通过中介机构向岛外转移或政府出资解决就业。但据2003年统计,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74%,大专以上的只有0.34%,80%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40%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劳动培训。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就业能力较差,尤其是与现代产业相关的知识、技能方面的就业能力更差,在就业市场上基本无竞争力。这一结构性人口矛盾成为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破解难度极大的现实问题。

  (六)城乡保障水平失衡,农民后顾之忧犹存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与城乡一体化要求也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水平低,社会养老保险以农保为主,人均养老金只有10多元;医疗保险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虽然2004年农民参保率达到97.7%,但人均交费只有33.96元,较标准收费还低16.04元,医疗费5000元以下报销25%-35%;5000-10000元报销55%;10000-15000元报销65%;大于15000元报销75%,最高不超过25000元,远低于其他郊区。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还十分突出,部分农民“小病拖着变大病,大病则拖着等死”。由于这种以户籍制度分割的城乡社会保障二元体制在保障水平上存在明显差距,使农民更加依赖土地的供给与保障功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身份性质得不到改变而成为城镇中的农民群体,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而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农民的这一后顾之忧势必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

  (七)社会资源分享落差明显,农民生活质量偏低

  目前崇明只有一条贯穿全岛东西的一级公路,其余均为低等级公路。面积广大的农村多由乡间小道相连,农民出行仍较不便。近年来,政府虽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了农村电网和水网的改造,但就整体而言,农村电力供应总量依然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饮用水多产自技术能力低下的各乡镇水厂,质量难以保证。与此同时,农村社会资源共享程度较低。教育方面,教育体制改革与市区程度不一,近三年有320名优秀教师流向市区,导致在内涵发展上产生较大差异;医疗卫生方面,全县没有三级医院,只有三所二级医院,除正在改造的县中心医院外,其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简陋,医务人员总量和质量都与市区有着很大差距,为数甚少的专业人员也还不断流向岛外,农民有病得不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依然存在,更谈不上必要的健康保健;文化事业方面,除主要城镇外,农村地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设施,即使在城镇已普及的有线电视网络接入率也很低,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远远低于全市其他地区。

  (八)农民思想观念陈旧,生态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崇明不少农民还存在着“靠天吃饭”的思想,在生产方式上,习惯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农耕文化,缺少调整产业结构,利用自身特长和科技知识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考与实践。在富余劳动力择业观念上过度依赖政府,不少有就业愿望者技术工种无法干,苦累脏险工作不愿干;在生活方式上,“只顾小家不顾大家”的小农意识和生活陋习还普遍存在,生态文明意识缺乏,随意损害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尚难适应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与生态崇明相适应的具有较高生态文明素质的现代人要求还有相当距离。

  二、模式与抓手

  传统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是在市区工业化达到较高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市区产业(主要是第二产业)、城市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资源向郊区转移、延伸,由市区带动郊区(主要是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产生新的城镇,实现各种城市关系向农村的渗透。简言之,是一个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城市化带动一体化的过程。而崇明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交通不便,人才缺乏,接受产业转移的机会和能力均远逊于其他郊区。城镇还不具城市架构,难以发挥支撑城乡一体化的功能。此外,崇明三岛功能定位生态岛区,其产业发展序列为“三一二”而非上海整体发展规划的“三二一”。据此,崇明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突破传统城乡一体化模式及推进方式,跳过工业化阶段,倾力探索直接构筑第四代城市形态即寓城于乡,城乡一体,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城市模式。

  根据崇明特点,与生态崇明发展方向相一致的生态城市模式应具备以下要素:

  (一)以森林和湿地为依托,天蓝地绿、草青花香的自然生态涵养空间。面积广大的各类湿地是崇明最为重要、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高覆盖率的森林是市委、市政府对崇明的指标性要求。这两者将构成崇明生态城市的自然基础。

  (二)以城市智力、技术为支撑,与城市经济协调、融合、互动发展的农村产业体系。将根据生态岛区的要求,发展自身特色产业,形成都市型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产业、生物产业、海洋产业、岸线产业、知识产业等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以生态城镇为主体,相对集中、设施完善、功能发达的特色农村社区。若干城乡一体的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的生态城镇是现代化生态岛区的标志和亮点,成为联结崇明农村和上海大都市的纽带,特色生态产业和人口相对集中的承载主体。

  (四)以生态道德为基础,文化素质、就业能力普遍提高的新型农村居民。人的全面发展是城乡一体化的根本,也是生态崇明的基础性要件。也只有农民文化水平、就业能力、生态素质的普遍提高,才能够与城市居民真正平等地共享各种经济、社会资源,从真正意义上消除城乡差异。

  (五)以平等共享为原则,广覆盖、高水准的社会保障机制。从体制上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作为国家公民在医疗、劳动等社会保障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国民待遇”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现代化生态岛区人与社会和谐的必要体现。

  通过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超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简单概念,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的全面发展、农村的社会进步作为终极目标统筹思考。根据这一目标和上述要素以及目前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落后状况,在推进崇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须相应落实各方面的主要抓手。

  (一)坚持生态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城乡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城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生态化要求作为各项建设的普遍标准,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生态城镇、生态村落、生态园区;在产业导向上,强调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循环利用,以高效能的公共基础设施,确保各类污染得到及时处置,实现城乡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二)坚持规划先导,集中财力、物力大力推进“三个集中”。无论是生态崇明战略还是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又是前无古人的艰苦实践,必须在“看清楚、想明白”的原则下,切实修编符合崇明长远发展目标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目前,“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是按照生态城市模式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一项前期基础性工作,在财力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以规划为准绳,集中有限资源,重点突破,大力推进。

  (三)坚持科教兴农,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农村产业的主体是农业,农业如何融入城市经济发展大格局,从而实现城乡在经济上的一体化发展,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要发展与生态崇明相匹配的生态农业,必须坚定地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应用与推广,使农业走向信息化、标准化、装备化、市场化,从而大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与其它产业的同步发展。

  (四)坚持深化改革,加大对崇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扶持。“跨越长江”必然是上海21世纪的发展战略,生态崇明也正体现了这一战略要求。但要在这一块还比较落后的土地上完成这一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必将遇到重重困难,且仅靠崇明一己之力将难以克服。市委、市政府提出“举全市之力”建设生态崇明,应通过具体、有效的政策措施,将支持、扶持的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人是社会的基本要素,70万崇明城乡居民是建设现代化生态岛区的主体。因此,在加快崇明城乡一体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教育农民作为一个重要抓手,促进农民在生态道德、行为规范、就业能力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崇明作为上海目前欠发达、唯一未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的地区,从上海21世纪发展战略的高度,以生态城市为目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市、县两级政府作为共同的责任主体,必须创新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整合各种资源,加快促进城乡之间的空间融合、经济融合和社会资源的共享,促进城乡居民的全面发展,切实改变经济、社会、分配和城市空间布局的二元结构现状,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此建议:

  (一)及早完成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性工作

  1、抓紧修编特色生态城镇体系规划。建议按照三岛联动发展的功能定位和总体规划框架,及早编制崇明三岛风格各异、生态特色和功能特征鲜明的城镇体系规划,特别是抓好发展前景更为广阔的新城和陈家镇、堡镇、凤凰等9个新市镇的建设规划,形成清晰的空间结构和区域功能分配,为正确处理各种发展关系,科学安排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投入,减少重复建设现象等提供依据,从而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集中资源,重新构筑各自特色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品牌式城镇,使城镇群体布局更加合理、方向更加明确、发展更加有序。

  2、抓紧修编城乡居住体系规划。按照“体系有梯度,布局成组团、城镇成规模、发展有重点”的原则,加快编制城镇、农村居住体系规划,以利于及时调整目前规模小、分布散、占地多、环境差的自然村落,鼓励农民居住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以及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农民市民化程度,同时为重点发展项目作好土地储备。

  3、抓紧编制城乡一体化阶段性实施计划。按照现代化生态岛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编制城乡一体化的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分解目标、具体任务和各级政府的工作定位,方便区域的集中开发建设,切实有效地推进区域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相关工作。

  4、根据规划功能及时调整镇村区划。按照崇明三岛总体规划及各区域功能定位,及时调整县域行政区划。一是改变崇明目前“五方辖制”的局面,将市农工商集团在崇各分公司整建制划归崇明,以便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二是根据区域功能调整乡镇区划,合理撤并、组合同一功能区内乡镇和行政村,方便区域的集中开发建设,避免只从节流开源的角度出发,简单地将现有乡镇合二为一的做法,导致今后开发中产生新的矛盾。同时,县级政府按照“界面政府”的要求,协调各方利益,使乡镇行政管理趋于专业化,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按照实施计划,加快新城及中心镇,特别是目前阶段正在实施的崇明新城和陈家镇新镇范围及缓冲区域内撤村建社区工作,加速这些重点区域内农民的市民化。

  (二)加快形成三岛联动的产业体系,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1、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在市、县两级科教兴市、科教兴县战略年度实施方案中,应落实若干个农业尤其是生态农业重点攻关项目,并一经鉴定通过及试点示范,立即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向生产转移,尽可能地形成规模效益。同时,切实安排科技兴农的实施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原则,进行其它科技成果的筛选、引进、试验、示范,并明确科技兴农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产业化方式组织、指导农民将优良品种、先进栽培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提高科学技术的普及率和应用率,及时把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注重通过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推介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促进农业向内部分支,生态观光旅游业,物流、会展、信息、质量认证等现代服务业,清洁型第二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延伸与渗透。应特别注重农业根据三岛联动功能定位向各岛区船舶、港机制造与维修,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等主体产业的延伸与渗透,通过产业间的融合,实现农业资源的循环与充分利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的整体素质、整体效益和竞争能力,从而形成三次产业协调、融合、互动发展的城乡经济一体化格局。

  3、大力发展城镇特色产业,提高城镇就业承载能力。根据县城及中心城镇的规划功能,逐步形成诸如岸线工业城、光电子工业城、海洋生物工业城、休闲娱乐城等特色产业及相关服务业体系,支撑城镇的运转及良性发育,完善城镇功能,同时起到切实提高城镇就业承载能力的作用,解决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崇明产业发展的支持,优先考虑将类似嘉定汽车城、南汇深水港等对区域经济有巨大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到崇明,使崇明直接参与到上海的新一轮发展中,尽快形成崇明的支柱产业,增强崇明自身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

  (三)建立运行政策扶持机制,形成全市支持崇明大格局

  1、实行试验区政策,加速崇明“三个集中”。通过“三个集中”转移农业人口,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村产业经济水平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有效途径,也是现阶段为生态崇明建设作好准备、打好基础的重要抓手。在崇明新城、陈家镇新镇及生态林建设重点区域,崇明开展了一系列“三个集中”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对所遇到的困难也形成了一定的破解思路。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崇明“三个集中”试点工作的支持,给予崇明“三个集中”试验区政策,帮助崇明大胆探索实施“三个集中”的更为有效、更为快速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早形成生态岛区的总体架构,为上海21世纪战略发展作好充分准备。

  2、实行特殊财税政策,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由于崇明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在崇市级及岛外企业总量少,导致地方税收总量也较小。因此,市委、市政府对崇明财政转移支付的实际总量距预期效果相距甚大。建议针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崇明政策倾斜度。一是将经营地或注册地在崇明,使用崇明地方资源的金融、电信以及农工商集团在崇分公司、上实集团、长兴岛船舶、港机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地方税收纳入崇明委托征管范围;二是鉴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相当一部分行业发展受到限制,招商引资难度大的情况,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予以平衡;三是增加对崇明林业建设与养护等生态基础工程的专项扶持并形成长效机制。

  3、实行差别政策,提高崇明农民生活保障水平。由于财政收入的差距,崇明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其他郊区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建议市级财政对崇明实行差别政策,适度提高崇明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并按总体不低于或接近其他郊区最低水平的标准,增加崇明农工统筹金的下拨额度,让崇明农民看得起病。此外,建议对因造林等生态环境建设基础工程所需土地全部被使用的失地农民,除按土地流转政策给予一定补贴外,纳入“小城镇保险”范围,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但崇明目前财政无力承担所需巨额补助资金,建议市级财政对此也实行差别政策予以特殊扶持。

  4、实行全方位扶持政策,统筹崇明社会事业发展。按照“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建立相关委局及市区对崇明的对口帮困扶持机制,统筹提高崇明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真正体现“举全市之力,建设崇明生态岛区”的要求。一是适度突破“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支持崇明县级主要道路、中心镇骨干道路的投入,完善这一城乡一体化的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二是充分考虑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尤其是适于生态崇明发展定位的大型国际性旅游文化项目落户崇明,提高崇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崇明县政府也应按照以人为本、立足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议近阶段,一要引入政府配置存量及富余资源为主体的多元投资体制,构建成人教育、职业培训为代表的社会公共教育结构,形成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新格局,保障农民的受教育权;二要通过资源配置的适宜性和配置结构的合理化,全面提升堡镇人民医院、庙镇人民医院这两所区域重点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水平,使农民拥有相对充分的医疗保障;三要降低门槛,提高有线电视入村入户率,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四)深化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确保农民收入增长

  1、倡导生态基础工程就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崇明将开展较大规模的生态崇明相关基础工程建设,在改善崇明生态功能的同时,也为加快城乡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可能。建议通过前期政策准备,对生态基础工程实施企业作出量化要求,倡导、鼓励吸纳失地农民和其他富余劳动力就业。对政府投资兴建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工程,优先使用本县城乡劳动力。

  2、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统一协调管理,综合发展社会公共教育,让更多的农民接受职业培训。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2.5亿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全国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也达到3亿多。市、县两级政府也应根据自身财力,挤出资金专项用于农民职业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同时,按照生态基础工程及其它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培训计划,选择培训内容,开设培训工种,实行培训与就业挂钩的“订单培训”,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实行企业用工补助。针对岛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较多使用无社会保障要求的外地民工以降低劳动力成本,增强产品价格竞争力,而劳动力市场仍是需方市场,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建议县级层面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监察力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农民就业援助制度或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设计,提高对各类企业使用岛内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专项补助水平,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并对使用失地农民达一定数量的企业给予特别奖励,有效调动企业使用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积极性,增加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

  4、激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探索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激励机制,建立用承包地和宅基地置换等形式低成本用地的自主创业园区,放宽失地农民和城乡居民自行创办企业的贷款限制,并配套相应的风险基金,帮助创业农民融资及分解投资风险。尤其应激励面向现代农业的各类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强化政策、科技、市场的指导和扶持,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5、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是土地的法定所有者,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保障。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把最重要的资源和生产资料交给了社会,为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应当成为社会进步成果的分享者。建议在“三个集中”实施过程中,转变以往征地和土地流转的常规方式,允许、鼓励农民自愿以土地入股等形式主动参与,并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营和监管机制,让农民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土地二级市场增值的利益分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支持“三个集中”的积极性。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2 Shangha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