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5月17日上午,市政协召开“苏州河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课题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规划局关于《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介绍,并就苏州河的规划、和开发利用以及功能定位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钟修身主持,23位政协委员参加。
市规划局副局长伍江介绍,从2004年开始,在《苏州河滨河景观规划》和《苏州河两岸(内外环间)结构规划》的基础上,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府于2006年9月批准实施。他着重介绍了苏州河滨河地区的现状、规划原则、建设动态、功能布局、土地使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等规划控制内容。
委员们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逐轮实施上海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苏州河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两岸绿化、景观环境更加美化,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治理苏州河水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委员们指出,在苏州河的规划、建设、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施《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完善。委员们建议:
一、《苏州河滨河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即具有法律地位,应体现出权威性和控制力。不可随意变动,避免出现重规划、轻落实的情况。
二、在苏州河建设、管理中,涉及部门、单位较多,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可由市成立牵头协调单位,有关部门和各区成立对口办公室,协调推进有关工作,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
三、苏州河的功能定位确定之后,防汛、航运、旅游方面的工程设施建设要有前瞻性,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如在建造船闸时,既要考虑防汛作用,同时也要考虑将来游船、水上巴士如何通行。在河道整治建设过程中,既要预留游船码头泊位,地面交通也要预留空间。
四、要将苏州河打造成上海的一个品牌、一张名片。几个世纪以来,苏州河沿岸地区留下了大量历史遗迹,在保护、恢复其原貌的同时,也要挖掘其本身所具有的历史内涵,使之更具纪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