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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课题由市政协文史委承担,致公党市委等共同参与。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新一轮大发展中,要切实贯彻执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并在保护中妥善安置好居民。
一、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
1、数量多、分布广、保护任务艰巨
2、年代久、状况差、环境改善迫切
3、类型多、产权杂、管理落实困难
二、保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历史风貌破坏较大
2、配套法规政策不够完善
3、保护资金严重短缺
三、关于强化保护工作和妥善安置居民的若干建议
1、制定有利于积极保护城市遗产的公共政策
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加大依法保护文化遗产的力度。同时,为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提供政策与资金保证,制定有利于积极保护的相关公共政策。
城市规划政策方面。建立刚性控制和柔性控制相结合的保护策略。
房产政策方面。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居民,可探索多种妥善安置对策。货币安置的标准应当高于本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
财税政策方面。维修费用抵扣所得税、流转税。试行加大折旧比例和加快成本返还。实行以房养房措施。开辟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的多种渠道
2、强化规划控制,实现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
最紧迫的是在规划上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进行整体的规划管理和景观控制。在旧区功能调整、环境改善、设施更新时,应结合“双增双减”的总体目标,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创造有利条件。要妥善解决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兼顾城市发展的需求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两个方面。
3、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有效的保护途径
积极探寻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市场经济机制、规划运作机制、土地调控机制、组织运行机制上的创新。
鼓励企业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对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区进行保护更新和再开发利用。
政府职能应从直接参与旧城改造转变为宏观调控和引导。
4、转变观念意识,推动市民参与的保护实践
重视并加强对城市居民历史文化意识的教育与培养,通过建立政策机制、利益机制与舆论宣传机制,引导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走向全面自觉。
在为城市留下宝贵财富的同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将原有老居民留下来,也是保护工作中的一道难题。
5、在保护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过程中妥善安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对被保护的优秀历史建筑界定要准确。
——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中动拆迁的有关法规。
——走市场化的道路,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利益。
——历史问题应与动拆迁分离。
——安排一定量的动迁安置房配额。
——采取购房和租房相结合等变通、过渡方法。
——重视解决建造动迁房的土地不能按原计划到位的问题。
——动拆迁要“友情操作”,更要靠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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