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代经租房屋大修问题事关重大

金 蔚 

  位于本市江苏路495弄的忆定村房屋是青年会全国协会的产权,共计建筑面积6701平方米。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根据有关政策,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以代经租的形式收取租金用以解决团体的自养。目前该处共有租赁户184家,近年来每年租金扣除管理和维修费用约在人民币6万元上下。以往每年由长宁区房屋管理部门将租金收集后通过上海市宗教局所属的宗教房产管理部门转交给我会。 今年,长宁区有关的房产管理部门籍口该处房产要大修,在未与我会协商的情况,将该区所涉各宗教房产2003年的代经租金共14万元全部扣下。这意味着我会非但拿不到2003年全年的6万多元租金,而且将倒贴8万元用于房屋大修。更严重的是,据说江苏路495弄房屋的大修费用预算高达99万元,也就是说我会该处房屋16年的代经租金还不够支付一次大修的费用,而上海市目前的房屋大修周期规定为15年。显然,按这样的做法,宗教房产代理经租租金作为宗教团体自养的政策将不复存在,宗教团体自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影响。 宗教房产的代经租标准长期以来与市场严重脱钩,经租房产的宗教团体并无改变或提升租金的政策许可和空间。自然,宗教团体也就不具备承担这部分房产大修费用的能力。但从另一方面看,宗教房产年久失修影响到群众利益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困惑了宗教团体、宗教房产的承租人,以及宗教房产的管理部门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这个问题的“迟迟不决”已积累了许多隐患。既然宗教房产代理经租是政策性的措施,解决宗教房产大修问题也需政府有关部门从全局出发,制定相应政策,由财政给予补贴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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