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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敬真
近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胡锦涛、温家宝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规范管理,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防止欠款的机制和法规。国务院要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上海在这方面也需要下功夫,为此,本委员再提重视政府财力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建议。
自党中央国务院于1990年4月宣布开发开放浦东以来,上海抓住机遇,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高速度快节奏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世人瞩目的巨大变化。市和各个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财政资金逐年增多,每年都有许多开工和竣工的政府财力工程。在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落实、规划设计、招投标、开工与建设管理、立功竞赛活动以及竣工与投产使用等环节都是比较重视的,有数十万的外来建设者(进城务工农民)参加了上海的重大工程建设。相比较而言,工程竣工以后的决算审计清款工作抓得力度不够。有的重大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工作一拖就是好几年。期间,由于机构调整、主管干部职务升迁、经办人员岗位变动或出国深造而造成了项目决算审计清款工作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具体实例是不少的。这样一来,还没有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的工程项目就会有部分工程款一直拖欠着,这是造成一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拿不到工资报酬的原因之一,这也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为此,笔者建议: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竣工的政府财力工程的决算审计清款工作要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建议请市建委牵头,组织专门力量,首先对2000年以前(含2000年)竣工投产而未能完成决算审计清款工作的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清理和督办。特别是其中涉及拖欠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的项目,要当作重点抓紧进行。今后每年都要对重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清款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督办。
二、今后对政府财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清款工作要建立专门的制度并明确完成政府财力工程决算审计的时间期限。建议请市审计局起草规定,由市建委颁发红头文件,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清款工作的规章制度。
申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获得成功以后,上海已掀起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潮。特别是浦江两岸开发和世博会场馆建设都已指日可待,上海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包括政府财力的投资将会大幅度增加。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更要重视规范化地抓好政府财力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清款工作,一定要避免旧帐未清、新帐又欠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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