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道教和同慈爱精神

上海市道教协会会长  史孝进

    和谐是中华文明的主导意识,也是道教文化的主题。道教传统中的“和”,是强调多元的调和,是并质的协调,是对立的消解。和谐最局境界是“太和”,追求均衡与和谐,这种“和”的思想包括了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涵着慈爱和同、和以处众、和衷共济、和而常通、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事哲学和人生理念。’道教提倡以人为本,追求自然、人、社会三个系统之间的和谐。

    我们要深入研究道教经典,努力挖掘道教教义中与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一致的内容。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宣传弘扬,以启迪世人,净化人心。要弘扬有益于社会的伦理道德,充分发扬道教“慈悲救苦”、“慈爱和同”、“济世利人”的精神,发挥道教服务众生的社会功能,主动、积极地参与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如资助希望工程,;救济孤寡老人,支援灾区,修路造桥等等,把它视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道教教义中蕴含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历代道教徒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出过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这种优良传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道经曰:道由人显。道教的生存和发展关键在于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人员队伍,为此,要大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道教人才。要把道教宫观作为传播道教文化的窗口、联系信教群众的纽带。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要秉承“慈爱和同”的精神,在维护道教界团结与和谐的同时,尊重不同的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维护宗教之间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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