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宗教房产代经租情况”调研工作情况

  3月24日,委员会召开“本市宗教房产代经租情况”课题组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课题组组长沈善初同志主持。市民宗委副主任曹斌同志向课题组介绍了宗教房产“代经租”管理模式的由来以及宗教房产“代经租”管理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他指出,宗教团体出租房产实行政策性代理经租管理,为确保各宗教团体稳定的经济收入,实现“自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本市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划经济下的宗教房产“代经租”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宗教团体“以租养教”与房屋经营单位“以租养房”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宗教房产代理经租的租金过低。主要表现在非独立成套职工住宅租金仍维持在1997年的租金标准。二是代理经租的宗教房产维修资金严重匮乏。主要表现在极其低廉的租金难以支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屋修理费用。三是宗教代经房产管理不到位,各类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房屋产权人、房产管理部门以及承租人之间的矛盾,即承租人因房屋没有得到正常维修而拒付租金,房屋管理部门则采取宗教团体的租金强行扣留用于修房,因而宗教团体常常收不到应得的租金。宗教房产“代经租”的管理模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与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及市场经济规律不相符。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曹斌指出,从长远看,宗教房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逐步建立由政府监督、宗教团体自管的管理模式为妥。与会同志认为,对“代经租”问题要客观评价,尊重历史;调研“代经租”问题,要摸清现状,实事求是;解决“代经租”矛盾,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市民宗委、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3月31日、4月7日和11日,沈善初主任带课题组部分同志分别到市基督教两会、道教协会、市天主教教区、全国基督教两会、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全国协会等宗教团体进行调研,听取了各宗教团体在房产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课题组认为,各宗教团体要进一步弄清本教的房产面积,租金情况,产证情况、房屋类型、租赁情况等,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详实的基础。

  4月14日,课题组部分同志到卢湾区房地局调研,着重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在宗教“代经租”房产管理方面的情况,课题组认为,宗教房产租经的结算、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在“代经租”问题还未解决之前,政府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沈善初主任主持了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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