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如何管理

  上海是少数民族的散居地区,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十万余人,占全市人口的百分之零点六三,本市有除阿昌、德昂族以外的五十三个少数民族。因此,上海少数民族的特点是人数少、成分多、分布散。本市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有十万人,外来的少数民族人员又以大分散、小聚居的形式,居住在本市市区边缘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里。

  近年来,本市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数量增长较快。上海作为我国开放性的大都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本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不断增多是必然趋势,而且成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宗教信仰以及具体经济利益的差异性,不可避免地在社会活动中会产生一些问题和矛盾。

  政府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规,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时,必须关注是否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要防止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要帮助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熟悉和适应上海的环境,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为此,市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建议:

  把社区民族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进一步加大社区民族工作中对外来少数民族管理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民族联的桥梁作用,运用民族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络网络,深入到外来少数民族人群中去,和他们交知心朋友,了解他们的生活和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有关部门加强针对性的管理与服务提供信息,同时,依靠政府来为他们排忧解难,培养他们中的积极力量,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供力量支持。

  有关部门要加强《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在本市经营清真食品业和其他行业的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尽可能提供方便和优惠措施,并对他们加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的培训,引导他们努力学习现代管理知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准,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市场管理部门在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经营问题管理上,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管理力度,又要顾及民族团结的特殊性,注意政策和策略;既不能采取“堵、卡、赶”的简单做法,也不要因为是涉及到少数民族人员而不敢严格管理,把非民族问题夸大为民族问题来处理。

  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上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实施依法管理。按照二00一年市外口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民宗委《关于处理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各类纠纷的预案》的规定,协调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共同来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在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人员问题和事件时,要善于正面做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教育他们学会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问题,绝不能采取过激和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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