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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上午,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举行《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通报会,会议由周剑萍主任主持。市房地局副局长林应清到会向委员介绍了关于《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编制情况。
国务院37号文件颁发后,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相关细则的制订工作,房地局在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上报稿)。本市在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上,着重体现了“四个坚持”即坚持住房建设与市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与环境承载力相协调,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规划》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十一五”住房建设背景、指导方针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基本内容,并明确了住房建设的总量规模、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即今明两年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五个主要指标。
委员们在对《规划》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还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政策环境,注重规划协调配合,加大廉租房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加强租赁住房市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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