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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多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文化领域的合作和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年一度的江浙沪演出业务洽谈会已经连续举行12届,对推动三地演出市场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陈云同志"出人、出书、走正路"的指示,江浙沪于上世纪80年代初成立评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发展评弹艺术的对策措施。近年来,随着江浙沪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入。2003年10月19日,在市委领导的提议下,上海举行首届"长江三角洲文化合作与发展论坛",来自长三角地区政府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就加强长三角文化合作,扩大交流领域进行了探讨。近两年来,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文化厅局及长三角地区其他15个主要城市的文化行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推进长三角地区文化合作与发展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江浙沪以合作举办各类群文活动为抓手,在促进长三角地区群众文化联动和资源共享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群众文化的交流,2003年11月,在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由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和江浙沪两省一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主办了"共同的家园--长三角地区城市民歌手邀请赛,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次比赛的选手以城市为单位进行选拔,长三角16个城市共选派32位选手角逐申城,向上海市民展示了长三角地区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风情,让更多市民走进艺术节、参与艺术节,为上海营造了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这次比赛是长三角地区首次举办16个城市共同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来自长三角地区各行各业的业余歌手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大比拼,既展示了各地歌手的特色风采,又增进了友谊,加深了了解。这次活动也是长三角地区文化管理部门携手合作整合优质文化资源,共同构筑区域性先进文化的一次成功实践。
2004年4月19日,浦东新区文广局举办了"魅力浦东--2004长三角部分城市优秀文艺节目展演晚会",来自苏州、南通、杭州、宁波以及上海闵行区、虹口区、市武警总队的优秀群文节目和浦东新区的节目同台演出,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
在举办多种活动的同时,长三角地区群众文化还开始从更深层次上探讨文化合作和发展问题。2004年8月9日,由黄浦区委宣传部和黄浦区文化局、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江苏省文化馆、浙江省群众艺术馆和上海市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联合在上海举办了"广场文化与城市文明--长江三角洲城市及部分友好城区群众文化理论研讨会",来自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重庆部分友好城区的8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研讨会就当代城市蓬勃发展的广场文化这一文化现象,以"广场文化和城市文明"为主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会代表在发言和提交的论文中,对广场文化的特征、功能、发展、创新,为创建广场文化品牌、提升广场文化品质提出了很多很有价值的观点。会议还倡议建立了"长三角地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合作与交流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地区群众文化的交流、合作打下了基础。二、以建立统一开放的文化市场体系为目标,长三角地区在文化市场合作和发展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为顺应长三角经济联动发展态势,把区域文化市场纳入长三角经济联动发展格局,建立统一开放的文化市场体系,在2004年1月7日召开第11届江浙沪演出业务洽谈会上,江苏、浙江、上海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江、浙、沪文化市场合作与发展意向书》和《长三角区域演出市场合作与发展实施意见》两份合同性文件。《意向书》和《实施意见》提出的合作举措主要有:建立长三角文化市场互动信息网;合作组织长三角文化市场发展战略研究,探讨三地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和发展举措,协调文化市场政策;设置带有监督和预测功能的文化市场预警机制,预测国内外文化市场发展新动向,处理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对业绩突出、经营良好的连锁企业跨地区经营给予合力支持,使之完全享受当地的文化市场优惠政策。《意向书》和《实施意见》一公布,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议论,其所蕴含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价值取向为其他地区文化市场联动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按照《意向书》和《实施意见》确立的原则,去年以来,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我们积极支持总部在杭州的全国音像制品连锁经营企业--浙江华人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杭州的永生音像制品有限公司来沪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最近又批准江苏省主要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江苏大华音像制品公司和浙江新华发行集团来沪从事音像制品批发业务,进一步优化了本市音像市场结构。我们积极组织演出经营单位参加江浙沪毗邻地区演出洽谈会,促进了本地区演出市场的繁荣。
2004年8月10日,江浙沪文化厅局长在上海举行联席会议,回顾了前一阶段工作,对下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展望。三地文化厅局还签署了《关于加强长三角文化合作的协议》,进一步拓宽合作的领域,丰富合作的项目,提高合作的层次,增强合作的成效,推动长三角地区文化的共同繁荣发展。
在管理部门加强合作的同时,文化市场的经营者们也在积极主动探索加强合作和发展的新路子。2003年年底,江苏省演艺集团、浙江省曲艺杂技总团和上海马戏城共同签定了"长三角文化合作协议书",宣告结成"文化产业合作战略联盟",共同开发文化资源,联动发展做大文化产业,为长三角文化合作推出了一种新模式。现在,长三角地区越来越多的文化经营单位认识到,只有加强紧密合作,实现开放背景下的优势互补,才能抓住文化市场的发展机遇,拓展更为广阔的文化市场空间。
长三角文化市场合作给三地群众带来了实惠,使群众能够更多地欣赏到丰富多彩、水准一流、价格合理的演出。比如,2004年1月13日、14日在杭州演出的爱尔兰踢踏舞团的《舞之魂》,就是由三地联合邀请的。在分摊了巡演成本后,相对于单独邀请,每一方都节省了70%的费用,票价随之降低,从而给观众带来了实惠。
今后,长三角地区将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文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一、在"长三角地区群众文化工作合作与交流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大力开拓群众文化新的合作领域。1、实现智力资源的区域流动。长三角的群众文化工作机构应该打破地域壁垒,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由兼职、相互聘任,因为只有经历过不同环境的人思维才更开放、多元化。海派文化与浙江文化的融合,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席位的柔性流动,有利于打破工作的思路与视野,为工作想更高层次的提升提供可能。根据16个城市具有密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丰富的实践机会的优势,可以用联盟的名义,争取文化部立项,与江浙沪三地的教育和科研部门联手,成立全国群众文化工作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为长三角,更为全国的群众文化工作系统培养后备的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级的后备人力资源。2、实现节目资源的区域流动。杭沪宁4小时交通圈形成后,群众文化节目资源之间交流展示将成为可能。现在本市各社区正在规划建造拥有小剧场的社区公共文化中心,都在开展社区业余文化团队活动的规范性管理,但是社区的原创能力有限,适合文化建设所需的节目资源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但长三角地区因为文化上有共生关系,设想以后社区文化节目应该交流共享,让有限的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3、实现信息资源的区域流动。长三角群众文化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支持分散式录入、分布式管理和集成式服务的,为工作服务的数字资源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其核心是以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为基础,以事实的数字化信息资源为支撑,以智能检索技术为手段,以宽带高速网络为传输通道,以电子商务管理为服务方式,将信息准确、快速地传递给用户。4、实现管理资源的区域流动。当上海的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以后,其管理要素可以逐步向周边的15个城市输出,实现更大范围的要素流动,争取更大的管理效益。5、实现建设资源的区域流动。在长三角的16个城市中每年要举办大量的各种层次和类型的文化活动,其演员、节目、服装和道具等多种文化建设资源完全可以同意调配、合理流动,设想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
二、合作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的联合申报工作。在这方面目前有三个项目已经启动:一个是吴歌。2003年的中国国际艺术节期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与徐汇区文化局合作,已经举办了第一届长三角民歌手邀请赛,并且江浙沪三省市的群众艺术馆有意联合开展吴歌的研究和保护工作,目前正在规划中。第二个是滚灯。奉贤区打算在今年的国际艺术节期间举办江浙沪大型滚灯研究展示会,并争取在此基础上形成滚灯保护和研究的合作态势,联合申报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第三个是吴语。设想由上海和江苏两地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合作,并借助高校和科研的力量推进此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调研过程中,有可能列作浦东新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项目。另外,还有两个项目可列入联合保护规划:第一个是刺绣。上海是著名的顾绣的发祥地,其历史悠久和制作精美均令人神往,但是目前已经式微,而它的后继者苏绣则举世闻名,如果上海和江苏两地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将顾绣和苏绣作为联合项目捆绑式申报,则不仅是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十拿九稳,而且申请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有相当的可能。第二个是故事。无论是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申报还是中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申报,民间故事和传说的传播范围和线路一直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门类,到目前为止,我国一直没有这个门类的申报项目,但是江浙沪三省市的民间故事有共同的传播区域、明晰的流传线路,甚至是极为相似的形态内容,若加以研究,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申报项目。
三、加快培育领军性的文化产业集团,打造文化品牌,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文化生产与服务的基地。目前长三角地区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企业集团还不多,与国内个别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以音像产业为例,现在国内正版音像制品的80%是由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音像企业提供的。长三角地区利用独特的地理优势完全可以在音像市场建设方面有所作为。目前,上海已经批准建设上海音像城项目,由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共同投资经营,于2005年4月竣工开业。建成的上海音像城经营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将成为国内仅次于广东音像城的音像制品交易中心。江浙沪三地音像经营企业可利用这一平台,加快音像产业龙头企业的打造。
四、加强长三角地区文化政策协调,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行政许可法》的施行,为长三角地区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市场准入、统一税费、统一市场规则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要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租赁等形式进入一般性文化行业,对中小型国有文化企业企业进行嫁接,形成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文化市场格局。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我们继续欢迎江苏、浙江的文化企业来沪投资发展,推动剧场、影院整合,促进长三角文化市场的繁荣。此外,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三地文化管理部门要积极通过合作、交流,协调有关政策,如对音像制品的鉴定、演出节目内容的核准等工作,三地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必要的合作机制,形成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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