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勤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市政协在上海仲裁委员会召开“关于提升上海经济贸易仲裁服务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这是十一届市政协组织的第一次主席、副主席促进办理重点提案活动。 仲裁是当今国际社会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与诉讼制度相比,具有不少优势。首先,它符合最大限度地体现当事人意愿的自治原则;其次,仲裁审理周期短、结案快、一裁终局,能够高效率地解决商事争议;再次,不公开仲裁,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声誉;第四,由各行各业的资深专家担任仲裁员,适应专业性越来越强的商事争议,体现专家断案的优势,并集经济学、心理学、组织学、管理学、法学等于一体,具有很高的知识含量。特别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和大趋势下,仲裁还具备一个独特优势,那就是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仲裁裁决能够在全世界近150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正是鉴于仲裁法律制度的这些独特的优势,在改革开放进行到一定的阶段,我国专门制订了《仲裁法》,大力推行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仲裁法律制度。今年,市政协选择这个提案专题来促进办理,意在通过进一步的交流研讨,就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进诤言、献良计,共同推进上海的仲裁工作,并借此机会扩大公众对仲裁的知晓面,提高社会对仲裁的认识。我相信,这个提案的办理过程也就是对仲裁工作的宣传、推进过程。 刚才我们听取了上海仲裁委员会、市工商局和市司法局办理提案的情况介绍,大家又结合所看、所听、所想,就如何进一步提升上海经济贸易仲裁服务的水平,更好地发挥仲裁机构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改善上海投资软环境等积极献策、畅所欲言。下面,我结合大家的发言,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提案,充分发挥仲裁机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谈几点想法。
一、充分认识仲裁工作对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个新的理念、新的制度的推行需要有个过程,但是我们要重视、要支持、要推进。尤其是当前,上海正处于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十年建框架的时期。正如提案中所说的,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无论是经济中心还是贸易中心的建设,无论是金融中心还是航运中心的建设,都需要良好的经济贸易仲裁中介服务,市场经济越发达,仲裁工作就越重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如果没有仲裁,在经济贸易中处理纠纷就很难。当初我们成立浦东金融仲裁院时,也有人不理解,为什么要把那么多的纠纷拉到上海来解决?其实,提供仲裁服务,是一种投资环境。上海如果做得好,得到国际公认,即使不像新加坡和香港那样提建设“亚洲仲裁中心”,事实上也有了中心的位置。 上海仲裁委员会组建十多年来,以仲裁方式解决了平等主体的中国法人、外国法人、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近8000件,受案数量和标的逐年上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已经成为市场主体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当然,我们目前宣传不够,运用不够,作用发挥得也不够,与纽约、新加坡、斯德哥尔摩等仲裁院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无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完善上海的投资软环境角度考虑,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升上海经济贸易仲裁服务水平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搞好仲裁工作,实际上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机制,是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加强宣传、加快对整个社会仲裁法律意识的培育
近年来,仲裁法律制度在上海有较快的发展,对优化上海的投资环境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正如提案中所提到的那样,从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绝对数量来看,相对于上海的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仲裁机构所发挥的作用还不能充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上知名的仲裁机构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尽管《仲裁法》颁布至今已经十多年,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市司法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也进行了宣传推广工作,但由于其具有对仲裁当事人保密性等特点,社会知晓面不容乐观,广大群众对仲裁的相关的知识仍然知之甚少,有的还将劳动争议仲裁等同于经济法的仲裁。为了适应上海经济发展需要,我们各相关部门,都有必要通过不懈努力,共同培育仲裁法律意识,广泛宣传仲裁是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之一,使全社会充分了解仲裁的受案范围、程序和特点,进一步扩大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天在座的还有不少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也要发挥我们市区(县)6000个政协委员的作用。希望通过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的仲裁意识,增加社会对仲裁的知晓面。同时,我们也希望仲裁委多在网上进行这方面的宣传。
三、提升仲裁行业的自身实力,做好做强仲裁工作
要适应上海仲裁机构不断提升在全国乃至世界上的声誉和影响的需要,提升上海仲裁行业的自身实力。建议在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要各方形成共识与合力,共同加大对仲裁中介服务的支持力度。刚才工商局等部门也谈到了,在制定各相关合同时,要将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之一写入合同,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同时进行选择;上海的仲裁委要根据上海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发展高端第三产业的仲裁服务,改善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法治环境。现代服务业很多是中介、审计、评估、精算等高端行业,所以要继续把金融仲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希望仲裁委与海内外金融界、法律界一起,高标准地朝着既定目标不放松,当然,还要兼顾其它领域,如知识产权领域、物流领域等。 二是仲裁机构要明确职责,提高素质,努力提升能力和水平,增强仲裁委在国际国内的权威性,这是我们的目标。一个仲裁机构的威望是靠仲裁案件的质量来树立的,仲裁案件的质量是靠素质过硬、能力高超的仲裁员来保证的。因此,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通过各种渠道选聘一批业务精、能力强、品行好的高素质人才进入仲裁队伍。要加强与兄弟省市和国际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学习和理论研究,如刚才提到的美国的仲裁协会、英国的仲裁院,及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还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仲裁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仲裁机构自身也要练好内功,确保每一个仲裁案件的质量,真正做到公正、高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并能口口相传,这种宣传效应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样的仲裁机构才能成为声誉良好、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仲裁机构。 三是要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上海仲裁的运行模式,提升法制环境和诚信的氛围。刚才有同志提到要对《仲裁法》进行修订,我们可以向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反映,也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提出。不断完善体制,改革创新,与国际通行准则接轨,整合各仲裁机构资源,把机构的作用发挥得更好。把上海的仲裁工作做好。 今天的活动也是加强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一件提案,从提出到办理的整个过程中,都凝聚着提和办两方面的辛勤工作。广大政协委员、有关党派团体深入调研,精心构思,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各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注重协商民主,推进实际工作。今天通过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沟通,达到了加强理解、形成共识、通力合作、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从刚才的情况介绍和委员座谈中,我们也深深感到,要使这个提案产生效果,仅仅召开一个座谈会或一次新闻报道是不够的。所以,这次的“关于提升上海经济贸易仲裁服务的建议”重点提案促办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今天的协商座谈会;第二阶段是跟踪了解落实提案办理的实际效果,将通过召开部分仲裁当事人座谈会以及跟踪办理等形式,听取对仲裁服务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听取上海仲裁委、市工商局和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情况的后续汇报。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在政协常委、专委会(指导组)负责人和界别活动召集人学习培训班上指出,要充分认识新一届政协肩负的重要使命,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希望市政协进一步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发挥挚友、诤友的作用,凝聚各方智慧,积极咨政建言。通过各种观点的交流、交锋、交融等方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我们今天举办座谈会的目的就是想通过提案的办理,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来体现实效,能够真正使上海经济贸易仲裁服务的水平提升一个档次,使上海的仲裁机构在服务于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中能够有一个质的飞跃,使上海在亚洲乃至世界的仲裁法律服务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最后我还想补充一点,在上海“四个中心”的建设中,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支持做好做强仲裁工作,但并不是说只强调把仲裁作为唯一解决争议的途径,仲裁只是多种依法解决争议方式中的一种,应该让各种需求方能自主地选择,使各种解决争议方式齐头并进、多元化发展,共同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所以我对今天的宣传报道有几个建议,一是要体现委员的声音和专家的意见,二是可向这些委员和专家专门约稿,进行宣传;三是希望能宣传介绍上海仲裁委的工作和发展,并推进此项工作,通过第三者宣传的方式可能比仲裁委自己做广告的方式要好得多,也更能使全社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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