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刘泽民
“两会”开幕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头号话题”。那么,建设新农村谁来当主角?具体需要怎样去做?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刘泽民。
来北京开会之前,刘泽民已经就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刘泽民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
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也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尊重民权、扩大民生、培育民智、生发民力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增加农村公共投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为重点,走出一条政府主导、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科学发展之路,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刘泽民说,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循序渐进,在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要完成这一任务,关键是要从增强农业微观基础、培育农业营销合作和改善农业发展环境三个方面入手,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要坚持生产的家庭经营,强化营销的社区合作,以增强农业发展的中观基础。要发展非生产领域的农民合作组织,有效地降低农民购买生产要素、销售产品的交易成本和学习技术的成本。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进扶持方向,以增强农业发展的宏观基础。所谓改进扶持方向,就是在扶持力度既定的情形下,尽量通过“谁参与、谁努力、谁受益”的公共品调节效应,替代“谁获得、谁受益”的私有品调节效应,直接使农民增收的措施。
刘泽民说,第二个方面是要完善现行财政政策,确保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所以,在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时,必须把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纳入财政制度框架,让广大农民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体讲,有四个方面,一是要完善分税财政体制。二是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三是通过财政分配的适当倾斜,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是统一城乡税。
刘泽民指出,新农村建设还要注意坚持政府主导的发展思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他说,解决好新时期“三农”问题,国家在发展经济的思路方面可以做些大的调整:即城市经济转入市场主导,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技术创新,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农村经济实行政府主导,通过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为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具体而言,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把城市经济更多地纳入市场调节轨道,发挥市场主导性的基础作用,而政府对城市经济发展更多的是提供公共服务,做好规划,维护秩序,保持稳定,保障安全。理论上讲,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不会同情弱者,而农业、农村、农民都是弱者,市场经济不应当去同情他们。但从根本上讲,政府是为最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拥有更雄厚的财力,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有义务花更大力量去解决,也有责任帮助农民去解决。
刘泽民说,要注重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把握好还权于民、施教于民、公众参与三个环节。
还权于民、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设新农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健康权、就业权、发展权。要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农村建立起讲文明、重权益、守法制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管理机制。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施教于民,就是按照“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培育民智,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环境。
扩大公众参与,就是社会各界要互相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发挥各自优势,为建设新农村出钱、出力、出技术、出智慧。要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加新农村建设,分别支持一县一乡一村,实行“城乡一带一,共建新农村”。企业家、个体工商业者、社会名流,可以帮扶一个村或几个村,为建设新农村立功立德。要扩大公众参与,保证广大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步骤、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