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

  为了降低药价、遏制药品购销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国务院相关部门在2000年提出并开始实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通过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药品市场,使药品购销公开化,用"阳光"来消灭"黑洞"。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后,药价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但也暴露出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操作不规范,评标标准不公开,评标过程不透明。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存在的暗箱操作,产生了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的企业说,过去"公关"对象只是医院少数人,现在还要"公关"招标办、中介机构和专家评审团。如有些地区招标办以实地考察为名,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地游山玩水,费用一律由当地投标企业负担。有的还实行地方保护及行政部门的不正当干预,直接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各种方式指定由当地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中标。二、社会成本过高。由于没有规范的招标文本和电子商务平台,造成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人力、物力、财力消耗较大。如,医疗机构审核企业和药品资质,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给医院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企业则要准备大量书面证明材料。此外,不执行国家规定,乱收费现象依然严重,仅投标保证金每个企业就要交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三、以中标价作为药品定价的依据,既不合理,也不科学。中标药品的价格,是以医药企业牺牲合法利益为代价的,严重背离其价值。据反映,凡是中标的药品,在医药工业企业,已基本接近成本区,多数品种处于亏损状态;在医药商业企业,20%的品种只有0.5%-1%的毛利,80%的品种是亏本经营的。如果把这种被严重扭曲的中标价格作为药品定价的依据,对医药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以至出现疗效好、质量优、低附加值的常用药品缺货断档。

  四、以低价位作为评标的标准,加剧了医药企业的恶性竞争。低价位的竞争,使一些现代化企业投入大、品牌好、质量优的产品,无奈退出已有的市场份额。而采取以次充好、低限投料、更改生产工艺、违法生产经营等不正当手段所生产的假劣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社会。

  五、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强化了不公平、不公正的购销关系。在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的药品购销协议中,对中标方要求苛刻,医疗机构却不愿意承担风险和违约责任。在药品招标只有品种,没有数量,一旦提出要货,必须在限期内送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医疗单位可以不执行合同,甚至对招标的药品任意退货;遇到国家调整药品价格,调低了,仍按原来的优惠扣率执行,调高了,则由医院得利等等。

  六、患者反映药品降价的实惠不明显。由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完善,试点范围不大,招标品种和数量少,招标后价格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影响大面积群众受益;价格较高的新药、进口药不断增加,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自2000年以来,尽管政府对药品进行了十多次降价限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也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但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并没有让大多数老百姓感到药品降价有多大的实惠,目前的药品价格在普通居民眼里仍然偏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实惠不明显。

  七、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医药企业是国家的纳税人,而医疗机构是不纳税的。如果挤干了医药企业的利润,肥了少数医疗单位,势必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以浙江省为例,2001年,医药企业让利给医疗单位约30亿元,国家税收由此流失近10亿元。

  综上所述,应尽快采用医药电子商务手段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机制。这种招标方式是通过构建网上采购平台,由中介机构来进行操作,整个过程是一种"人机对话",割断了供需双方的关系,招标投标信息、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结果、中标结果都在网上公布,从而使整个药品交易过程在完全透明和有效监控的环境中完成,改善药品流通市场的无序状态,最大限度地限制了购销双方私下交易带来的不正之风,可以起到消除不良购销成本的效果,还消费者以"阳光消费",让消费者因此而得到真正的实惠,可以放心地看病,放心地吃药。为此建议:

  1、为各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在医疗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代理工作。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服务的原则,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招标主体--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进行药品招标代理工作。

  3、为各地区招标提供独立的药品招标信息发布平台,用于向各投标人发布招标品种目录、招标公告、标书澄清、操作指引、中标公告以及受理各投标人发布的标书疑问。

  4、实行招标品种网上报名机制。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对投标品种及投标人的客观要素评价指标进行审核。

  5、组建专家评标局域网络系统,保障评标专家评审数据的保密性。提供按照药物类别分组评标方式,实现临床专家有针对性对药品进行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可随时查询投标药品客观要素评价指标审核情况。

  6、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医疗机构提供招标和网上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分析,从而使招标代理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操作。

  7、为了保证投标企业信息以及投标品种信息的数据来源真实有效,严格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药品信息数据库。

  (作者系九三学社上海市委杨浦区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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