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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案着重就提高上海城市文明程度的三个标志性目标: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出建议:
(一)创建优美环境方面
1、科学合理规划垃圾处置设施,加强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处置功能,推进环卫产业化进程,使之成为上海新兴产业;
2、协调好绿化建设与其它建设的关系,强化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增加城市污水处理总量,有效监管和控制机动车的污染,强化环保行政管理,积极推进环保经济激励机制和政策;
4、统一市容环境管理的执法队伍,发挥市政管理委员会的综合管理作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强化依法治市。
(二)创建优良秩序方面
1、颁布新客站等“窗口”场所的管理条例,理顺、明确各管理部门的关系与责权;
2、切实加强对非机动车、摩托车的管理,努力解决行人乱穿马路的问题,加快车辆的停放点建设;
3、扩大安全小区的复盖面,加大安全小区的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社区调解中心”;
4、强化对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场所的管理;
5、把人口管理与就业管理逐步与引进人才的机制结合,向以就业为主要依据的人口管理体制转变,加强对“三无盲流”的遣返工作,把控制人口总量与外来人口管理结合起来。
(三)创建优质服务方面
1、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干部要带头体现上海优质服务的水平;
2、通过建立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的作用,提高零售商业、卫生行业、公用事业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质量来提高整个服务性行业的服务质量;
3、通过确立保障性服务等四种类型的社区服务新框架,发展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建立适合社区服务新框架的运作机制,迅速出台有关社区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来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
建议案认为提高上海的城市文明程度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可依靠政府投入和社会的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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