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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市委:关于建立和完善适应上海实际的劳动争议调节机制的建议
1、建议确定劳动争议处理的不同调解原则:通过维护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效力,强化劳动关系双方的自行调解原则;设立企业上级管理部门的专业调解机构,确立劳动争议的第三方调解原则;建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调解机制,确定政府行政调解原则;前置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调解程序,确定依法调解原则;授权设立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庭,确定便利当事人的调解原则。2、根据上述的调解原则,设立不同层次的调解组织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
民革市委:关于加强对本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建议
1、人事部门必须重视人才资源开发理论研究和数据分析,弄清上海的应用型人才紧缺类型、结构分布、数量等;2、强化政府宏观导向功能,提高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认同度,建立公正的社会评价体系,营造尊重、爱惜应用型人才的社会氛围;3、以为社会分忧和通专多能为培养目标,全面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高专和应用本科教育与培训;4、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经费筹集机制,建立热门专业个人自费、普通专业适当资助,紧缺专业大力资助的人才培养机制;5、建立应用型人才业绩档案制度;6、发挥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社区学院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作用;7、当前奇缺类人才,可以走国内外引进的道路。
台盟市委:关于规范上海培训市场的建议
上海的培训机构存在着良莠不齐、高收费、培训课程不规范、消费者投诉无门等严重的问题,亟待建立一套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建议:1、完善培训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加有关条例,改变执法人员"无法可依"的状况;2、按照教育类和技能类的划分方法将上海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将两类培训机构分别归并至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3、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的培训机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罚款、取缔等手段;4、对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师资水平制定明确的规定,并不定期的抽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5、制定行业公开的收费价目表,统一全市的培训收费。
民进市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本市创业和就业环境的若干建议
1、大力拓宽就业领域,开辟家庭型行业,加大文化产业开放力度,拓展涉外服务业;2、大力培育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优化市场诸要素的配置;3、制订本市2010年前就业发展规划;4、加快发展社会服务业;5、加强对大学生的应知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6、对街道实行有效的就业率指标的责任考核等。
民革市委:关于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建议
残疾人保障金制度实施至今,违反法令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1、由各级财政统一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审计部门在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年审时,应加列是否按时、按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对全市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管理、使用进行一次全面审计;4、严格按照保障金中有关培训费使用的规定,明确流向,专户拨付。
农工党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经两轮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有不足:中央与地方改革不同步;改革缺乏配套措施;政府行为的"路径依赖";一些技术审批项目一时还没有中介机构接盘。建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制度创新,坚持行政审批改革与完善政府综合监管措施相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民建市委:关于构筑市民素质工程打造上海城市精神的建议
1、制定上海市民素质工程行动纲要和实施规划;2、重点抓好成年人城市精神的塑造;3、开展好市民评比表彰活动;4、鼓励市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建立社区群众道德法庭;6、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城市精神的力度和方式等。
致公党市委:本市应把进一步规范社会用语列入培育"城市精神"之中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七不"的基础上,将规范社会用语列入正在塑造的"城市精神"之中,研究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从文明用语入手,使不洁语言在上海找不到生存的氛围。文学艺术影视作品要在社会语言的传播方面起到正面的积极的作用,服务业单位、窗口单位在规范社会用语言中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为正在塑造的城市精神设计一件优美的语言时装。
九三学社市委:关于发展本市养老事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
针对目前在全市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居家养老覆盖面太窄、养老补助资金投入太少、现有养老院的健康保健区域入住率低等问题,建议:1、制定整体规划,把养老机构布局、设施内容列入上海城市规划之中,促进本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2、政府部门应在养老事业中居主导地位,将养老事业经费列为政府财政支出的一部分;3、社区养老应成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枢纽;4、充分发挥养老院和社区医院的不同作用;5、探讨和实施把房屋抵押兑现,向银行"倒按揭";6、养老事业经费的使用采取"份额"制。
民建市委:关于关心照顾老年人、多为老年人办实事建议
1、调整宽阔马路的红绿灯间隔。2、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桥增设自动扶梯。3、在公共场所增加设置休息座椅。4、在机场、火车站配备专门方便老年人的车辆和人员。5、推广文明让座活动。6、正常开启并维护好已设置的自动电梯。7、设置老年人专用通道。8、设立老年用品商店。9、开设老年人食堂。10、在长三角地区实行老年人优待证通用。11、出台优待老年人的具体办法。
民进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
目前本市残疾儿童的基数、生存和就学境况不容乐观。现有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机制中有关残疾儿童的条款尚未得到充分落实。残疾儿童面临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甚多。建议:1、通过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相应政策条款,明确残疾儿童应享有的权益和社会保障机制;2、加大残疾儿童领证力度和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3、加强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工作,使残疾儿童能就近得到康复训练。
九三学社市委:关于在本市设立便民维修服务中心的建议
1、将便民维修服务纳入政府实事项目,实行政府推进,统一规划,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社区进行市场运作;2、落实主体企业,建立运行机制,各区建立便民服务分中心,形成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并全市联网;3、规范维修服务队伍,从"服务质量、标识、价格、服务响应、服装"五个统一要求进行规范;4、行业协会应积极参与指导,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基本职能;5、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信用评估。
农工党市委:关于完善上海市遗体捐献工作的建议
1、宣传《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力度,弘扬奉献精神,倡导社会新风;2、整合现有资源,组建上海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收中心站;3、加强信息化管理,开通遗体捐献专业网站热线,及时了解情况,提供服务体现人性化关怀;4、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设施、设备;5、建立遗体捐献的快速通道;6、制定必要的政策支持等。
台盟市委:关于整顿、规范上海殡葬业的建议
近年来,一些非法从事"丧葬一条龙服务"的企业充斥市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亟待整顿。建议:1有关部门尽快对1998年实施的《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进行调整、修订;2、对于殡葬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职责划分、归并,避免出现行政管理和市场管理的"真空";3、建立丧葬服务市场的准入机制,由工商、民政等部门负责,要求实行持证营业,同时丧葬服务人员要经过考核后登记注册,持证上岗;4、将殡葬服务机构连锁化,并结合社区建设构筑丧葬服务网络体系;5、制定公开的殡葬服务收费价目表,统一全市的殡葬服务收费。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加快上海养老工作发展的若干建议
1、统筹规划,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政策吸引力,拓宽筹建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2、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元化办养老机构的机制,各行各业应积极落实市政府已制定的优惠政策;3、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构筑由民政、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的覆盖全市的老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关于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记录的社区老人的联系档案。加强老年护理工作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热心于老龄工作的服务队伍;4、司法部门要正确界定老龄问题纠纷的性质,重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事件的处理,进一步落实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市总工会:应重视企业内离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
1、关心离岗职工问题,制定相应政策,确保离岗职工基本生活;2、民政部门要落实"应保尽保"工作;3、要及时清欠离岗职工生活费;4、研究制定离岗职工适当的缴费基数。
市总工会:关于提高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议
1、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发展状况相应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收入制定相应的低保金提取比例,并每年随着经济的增长相应提高,政策操作部门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杜绝低保标准制定的随意性,确保低收入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全民奔小康的目标;2、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抵扣标准,通过低保政策调节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就业。
市妇联:关于修改《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建议
从1990年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的一些法条已经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建议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妇联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查。在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作修改之前,建议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对《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必要修改,如增加反对工作场所性骚扰、保证女职工两年一次妇科检查、对女职工合适的加班时间做出规定等。
市妇联:建议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公务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内容
建议市人事局将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规政策纳入公务员考试的复习大纲、考试题库和对新进国家机关公务员上岗培训的内容。市工商局在对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私营企业主上岗培训时,也将上述内容纳入其中。
市妇联:社会要关注和帮助单亲弱势家庭中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单亲弱势家庭具有经济资源缺乏、社会身份边缘化的基本特征,对孩子成长造成生活水平相对下降、有被歧视感等影响。建议:传媒要在改变公众对单亲家庭负面评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民政部门要对现有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市民的资料进行梳理,对其中子女尚未成年、仍在求学的单亲家庭子女予以特别关注,制定包含社会援助的相应政策措施;劳动部门制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应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者有所倾斜。
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关于建立上海高校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援助资金的建议
上海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中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是经济困难。建议在市教委每年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不变的情况下,建立上海高校少数民族困难学生援助资金:1、在市慈善基金会中切出一块,成立援助资金,每年划拨一定款项,专项用于高校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由市教委制定具体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操作办法;2、通过多种渠道,吸引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资,列入援助资金,由市教委统一管理。
市台联:做好台生工作,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的几点建议
在我市就读的台生数量成倍增加,做好在沪台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建议:1、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台生工作的认识;2、在全市范围内给予台生市民待遇。闵行区规定只要台商在区内购房置业,其子女就可与本区的学生享受同等入学或升学待遇,这一做法应尽快在全市推广;3、在经费上,加大对招收台生学校的教育投入;4、正确看待和处理沪台两地在教育理念上存在的差异;5、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满足台生的多元需求;6、从点滴小事着手,对台生提供更多关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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