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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要提案建议综述之十二
市政协十届三次大会期间,有关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提案共10件,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围绕规范国企管理层收入、维护职工权益、落实国资收益收缴、解决社会负担、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参与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薪酬制度,在国企实行"完全责任制"的可变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国企管理层收入分配机制,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涉及到能否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层次敏感问题。"年薪制"应该是一种"完全责任制"的可变薪酬分配制度,要把职务消费包括在内,和厂务公开紧密结合,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年薪制的审批程序要完善,实施阳光工资制,依法设定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收入上限,缩小管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总收入的差距。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规范民主管理程序,加大工会工作力度和劳动监察力度,规范经济补偿行为。国企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国企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的,按市上一年度国企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计算,以利于推进国企改革,进一步维护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建立市级国资经营预算,逐步落实国资收益收缴。市国资委应对出资监管企业实行彻底的清产核资,进而实施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在建立市国资经营预算制度后,市国资委对经营性出资监管企业应签订契约,促使其按照出资人意图,实施发展战略,实现授权国资的保值增值,履行国资收益的上缴义务和享受被出资人再投资或其他应赋予的权利。
四、由市国资委牵头,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等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和梳理分析,统筹规划,逐步出台解决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政策和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对各类社会性费用统筹开支的资金来源。有计划有步骤地从工业系统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和增强社区的人员配备,以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扩展社区职能。
五、抓紧出台促进民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定推动民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加强对民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人资分离,社保配套"解决好国企改革中职工身份转换和改制人员分流问题。
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从战略上看,上海可以全面市场化方式整合建立三大新型集体经济集团:一是以供销合作总社为龙头,形成流通服务体系的新型集体经济集团;二是以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为龙头,形成都市型产业和都市型服务业的新型集体经济集团;三是以社区经济为龙头,形成社区综合服务的新型集体经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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