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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重要提案建议综述之四
市政协十届三次大会期间,有关职业教育方面的提案共14件,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围绕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本市职业教育学制相通的发展模式、培养优秀复合型技能人才(灰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认为,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灰领)为主,有别于培养学科型人才的普通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应该从普通教育的模式中跳出来,另成体系。建议:
一、理顺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起主导作用、有利于调动行业和学校几方面积极性、中高职校协调统一的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拟由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市职业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市教委),来统筹协调上海职业教育总体发展战略,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教学和培训,统一监督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的使用,集聚职业教育的优势资源。
二、将部分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好、行业特色鲜明、社会信誉度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升为高职院校。特别是那些较为成熟的工科类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可升格为高职高专院校,以弥补制造业"知识蓝领"短缺的矛盾。
三、健全高职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创立职业教育产品的一体化开发和认证体系。建议政府部门一是确定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内容系统化、标准化政策导向;二是从宏观层面上统一规划、协调,组织以行业为主的各方面力量,制定职业标准并开发教学培训;三是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短线的职业培训提供资源支持,并组织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对职教产品进行评估和认可。
四、改革办学模式和"三校生"高考制度。鼓励中、高职学校采用"3+2"模式联合办校。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高专院校的,如专业对口或比较接近,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实行加分优惠政策,或实行免试入学。建议职校推行学分制,建立学分储备制度。还可实行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采用"中职--就业--高职--再就业"的间接衔接,完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优化高技能人才的成才途径。
五、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当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试点自主办学,逐步扩大其在办学、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安排、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把职业教育的发证权交给学校,提高其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的活力。
六、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预测,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与扶植,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
七、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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