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促进政治文明建设 ——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漫谈之十二


政治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是党的十六大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市委最近又确定将政治文明建设作为直接推进的工作。广大法宣工作者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中,从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入手,促进政治文明建设。

法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论述政治文明建设的专章。本章开头和结尾及九个段落,处处有“法”,达70处之多。择其要者有:1、建设政治文明总的要求之一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加强立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5、党要坚持依法执政;6、在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中,要努力实行依法决策;7、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8、推进司法体制改革;9、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10、要依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1、正确运用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

公民法律素质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的目标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逻辑推理的结果是,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决定着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一是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树立法治观念,以“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律己,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努力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二是倘若缺乏一定的法律素质,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都将是一句空话;三是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工作的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程的快慢和水平的高低。

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点。上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专章中,涉及“人民”、“民主”更达79处之多,作为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的法宣工作同样要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首先要将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作为出发点,订规划、作部署、定措施……都要有利于公民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能力;其次在工作推进中加强针对性,尤其要关注老百姓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公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再次衡量法宣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便是法律素质是否不断有所提高。以本市为例,一个简单不过的道理是,假如市民漠视法律,公共秩序混乱,偷摸盗抢成风,违法现象层出不穷,能称得上“政治文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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